文章第一段中外貌描写写到了“我下巴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我第一次来这里定居的胡须,所以我格外珍重它们”我的青春懵懂已经结束了,这几根胡须代表着了开始成熟的标志,18岁的成年人。“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叫人沮丧的弧度。尽管这样我还是一次一次地往高处奔,次次都是没命地奔。”写出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劲”,碰到了困难我依然往前冲,我苦苦地追寻,面对着每一个凸起的高山我期待着一个“旅店”的出现。刚成年一个人的旅行注定是坎坷崎岖的,父亲给予我的红色书包装满了他对我出发前的殷切嘱托亦或者又是他为我准备好出社会的物资。事不如意,黄昏快要降临,我还没有找到旅店,看到一辆在修的车,我给司机一支烟,他让我吃苹果,给我说感情故事我以为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我对他充满了善意和义气。但当一群“强盗”冲出来抢走了我好朋友的苹果和物资,朋友之间的忠诚我义愤填膺的为他打抱不平,我被踹腰打出鼻血,而我的好朋友在旁边哈哈大笑。我不明白,我不懂。我对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有了失望,最后他背叛了我,拿上了我的书包跟那一帮强盗一起走了。
我是单纯勇敢的,但终究抵不过社会的险恶,人心的惶恐,这体现出了在现实生活中一种人性之恶和对现实生活中人心的反应。小说中青春初旅的美好生活的期望和向往与荒诞的现实社会阴暗丑陋构成鲜明的反差和剧烈的碰撞。文章的最后,纯净的少年并未因此受到打击一蹶不振,虽然遍体鳞伤,我没有抱怨和怨言,没有失落,我的心窝还是温暖的。
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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