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去看了大火的《芳华》。电影时长两个小时,却仿佛带我们走过了一辈子。影院里许多老年人唏嘘感慨甚至落泪。这部片子让他们回忆起自己年轻时的岁月。
然而,比岁月更珍贵的,是那段一代人永逝的青春和芳华,就这样掩埋在历史的车轮中。只能通过回忆拾起一枚枚碎片,拼凑起那个人是物非的昨天。
然而电影中最让我欣喜的是黄轩。这个默默无闻带着书卷气的演员将林峰这个角色诠释得淋漓尽致。包括他帮助文工团日常事务的热心,对林丁丁表白时眼神里的急切炙热,被调离去部队时的无可奈何,打仗时将战友奋力从沼泽里拉上来那一瞬间的悲喜交加五味杂陈……这一系列的精彩表现都不得不让人感慨他日益精湛的演技。他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将观众带入了那个黑白色调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体味那个年代的悲喜人生。
《芳华》——“好人”并不代表“圣人”但是电影中有一段让我印象尤为深刻。当他忽然对林丁丁表白,解释他之所以把去学校的机会让给别人,并不是因为别人比他更需要这个机会,也不完全是为了文工团的大小杂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文工团里有他深切暗恋着的人——林丁丁,这个第一次唱《一条大河》就深深刻在自己心上的女孩。像所有恋爱中的人一样,他听到邓丽君的情歌就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的那段羞涩的暗恋。甚至情绪激动之下抱住了林丁丁。
这一幕刚好被路过的其他人看见,直言是林丁丁勾引林峰在先,不然“像林峰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来?”林丁丁在又羞又恼之下告发了林峰,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添油加醋地诬陷林峰说他对自己意图不轨。
这次告状是林峰命运的转折点。自此,他的命运急转直下,生活环境由温馨和睦的文工团变成枪林弹雨如同地狱般的战场,经历九死一生后,失去了一条胳臂。十几年后因为三轮车被扣押的事情主动给人送烟求和甚至大动干戈。生活贫困潦倒,孤苦无依。
《芳华》——“好人”并不代表“圣人”刘峰的悲剧让人唏嘘不已。一切的根源都在于那次冲动的表白。那次表白和行为使得许多人无法理解,尤其是林丁丁。他们无法想象,一个像雷锋一样大公无私的,完美无缺的人,怎么可能做出这等事来?仿佛林峰只能是他们印象中的那个清清白白,随叫随到,为大众服务的“万金油”。就像萧穗子所说的:“大家无法想象这个团体没有了林峰会怎样,他所做的一切好事都被看作是理所应当。”
担负着这样一个人设,他的任意一个小缺点都会被放大无数倍袒露在众人面前,他的七情六欲就像洁白无瑕的白板上的一个黑点,是那么吸引眼球,鲜明夺目。
我不由得想到了那个人际关系公式“100-1=0”。
一个人完全有可能因为某一次的失误,其功绩和成就被别人全盘否定。而这取决于他之前在众人眼中的“人设”定位。太过善良的人,偶尔自私一次,会被人训斥心术不正;相反,一向刻薄狠毒的人一旦做了一件善事,往往被人感恩戴德。然而人性是复杂的。没有纯粹的善与恶。善恶作为矛盾的两端,它们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统一于“人心”这个复杂的综合体之中。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天平,承载着人性的各种优缺点,不过是有的人善的成分多一点,有的则反之罢了。
《芳华》——“好人”并不代表“圣人”刘峰是个好人。正如何小萍所说的“是个顶好的人”。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完全清白,没有一点私欲的“圣人”。即使神圣如孔子和苏格拉底,也免不了因私欲而陷入个人挣扎的时候。更何况只是一个普通人?
人们总喜欢凭借着思维定势去以一个人“先入为主”的性格去评判他(她)。因此往往会给一个性情本善的人捆绑了过多的道德因素,他(她)们一旦超越了这个界限,就会被人指责。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大抵是这么来的。
那我们还有必要保持善良吗?当然,而且必须。善良作为世间最宝贵的意识形态之一,应当持之以恒地坚守下去。善良本没有错,错误在于那些曲解了善良本义的人,那些任意践踏和利用他人善良的人,那些仗着他人善良就在他们身上强加道德因素的人。正是这些人的存在,使得许多人想行善却不敢行善,害怕“善良”作为一个标签被永远贴在自己身上。正确地看待善与恶,才是透析人性的关键。
《芳华》这部电影意蕴深厚,每个人物都可以作为一个视角来体会复杂人性和时代面貌。刘峰作为该剧的主人公,其命运更是值得人深思。但愿刘峰的悲剧不要在现代社会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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