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在单位接待了一个当事人,虽然身怀六甲,但是明显可以看出已过不感之年,岁月的沧桑和烙印都写在脸上,令我惊讶的是她申请办理的是《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根据她提供的证明材料,她的女儿因意外死亡她做为继承人来做放弃继承财产的权利处分。
也许我这个人较为感性,生命的二极如此极端地发生在同一个母亲身上,大女儿刚刚离去,小女儿尚未出生,生命的过往,真实而残酷,逝去的痛苦和新生命诞生的喜悦让一个母亲承受了悲喜两重天,令生者动容,唏嘘。生命如此无常,来来往往,不合逻辑。为人父母,为人子女,相对于浩瀚的宇宙,我们渺小而短暂,也许这个当事人的大女儿己经完成使命,化作璀璨繁星挂在星空遥望她的母亲和妹妹默默守护着她们。正是这样,生命才在轮回中繁衍生息,薪火相传。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人事,听天命。
陪同这个当事人来办理公证的是她的妹妹,后经询问我,是否需要死者的父亲放弃,我如实告知,如果不想继承财产,是需要放弃的,且死者如果没有子女,那么由死者的丈夫一人继承。
过了一会儿,死者的父亲赶来了,履行了放弃继承程序。听他们言语交流,多年前就己经离异,各自开始了新的生活,只是因为女儿的意外死亡,才再次聚到一起,只是己经物是人非,时过境迁了。
这可能就是生命的常态,生命无常,世道多艰,生活无论如何还要继续,即使痛苦,纵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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