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29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8日,为期一个月。
根据草案,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还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对于此次修法,你有什么好的意见赶紧参与进来。

此次征求意见体现了我过言论自由,人民当家做主;提高个税起征点,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税收压力。但是此次修改真的就能解决大家个税方面的问题吗?

我们来举个例子:(186)某公司高管(2326)小明在辛苦工作(1193)一年后获得100万税前奖金,应纳税为:
100万(应纳税所得额)×45%(适用税率)—13505=436495元
税后收入为:563505元 税负率为:43.6%
这就是网上所说:年薪100万,上税40万的恐怖说法。
那么我们换一个方法:
小明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应纳税为:
个人所得税:
100万(应纳税所得额)×10%(核定行业利润率)×35%(五级累进制)—14750(速算扣除数)=20250元
增值税:100万×3%=3万
附加税:100万×3%×12%=3600元
20250+30000+3600=53850元
税收收入为:946150元 税负率为:5.38%
该种筹划方式实际上利用我国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所得税采取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所得越高,适用税率就越高的特点,通过分离筹划主体的方式,实现了纳税绝对额的直接减少。同时在税收洼地办理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流程非常简单,不用本人来回奔波;当地税务等问题专人专事,免去后顾之忧。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的主要构成部分,同时也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我们必须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规划,确保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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