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要出去办事,就打算在路上随便找一家店吃早餐。我们随机选了一家抄手店,因为时间比较早,店里只有一位60岁左右的老人在忙活,接待煮抄手出餐都是她一个人。
我点了一碗抄手,等抄手端上来我还没吃,就发现里面有很黑色的多小飞虫。估计是天气热,而店家保存食物的方式不太恰当,蔬菜在过了一夜之后长出了虫子,阿姨没有仔细检查就下锅了。
我比较气愤,一口没吃呢,换其他的哇也吃不下了,就想让阿姨退钱。老公却说老年人不容易,可能是眼镜不太好,我们不吃就行了。虽然我不太甘心,还是同意了老公的话,默默走掉了。
后来想想,可能是我们的思考方式不太一样。我在意的是我付了钱,那么店家应该给我提供合格的食物,不用多好吃,至少要做到卫生。店家做不到,就是侵犯了我的权益,那么我就要捍卫我的权益。
老公则是从理解、体谅他人的角度出发,主要是因为这是一个老人,可能是为了生计才这么早起来开店。我们要退款,可能会让老人的一天都不开心。
虽然这次我表示理解,但是长期来看会影响到这家店的长期生存。如果一直有这样的问题,那来吃过一次的人绝不会来第二次,长此以往,这家店要怎么存活下去,老人又怎么生活下去呢?
所以,有时候仁慈也是一种残忍。我决定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要跟店家指出问题,退不退钱的问题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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