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时代练字练到有点近视,等参加了工作,字写得又自认为丑了,于是又提笔再练,过了两三年才恢复自信,敢于提笔在众人面前写,写出来的字大家能一眼认得出,少数人还会称赞写得不错。虽然是钢笔字,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难,对我来说却要花费不少的时间练习。其实,手写字总不得要领,在写字这事上来说,我就是那个总跑不进前三名的长跑运动员。
写文章是从中学时开始喜欢的,后来大学时代也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将所思所想写成文章,有空时反复修改,直到自已觉得事情说清楚了,过程也顺畅了为止。好习惯终究会有好的回报,在大学里开始往程序员方向努力,慢慢的写文章变成了写代码,中文字写得越来越少,英文也由写句子变成了写单词。当作为程序员参加工作之后,文章写得不通顺了,英文不会写句子,成了个书写残废。总算是发现得早,重新动手写文章成了前些年的日常事务,渐渐地又可以将句子写通畅了。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化,程序写得少了,管理工作开始增多,工作汇报和方案越来越多,之前提升的写作能力派上了用场。对于写作来说,还需要更多的练习,我还是那个总跑不进前三名的长跑运员。
来自湘东南口音很土,我的普通话出了县城就被当成了方言。进了省会之后便努力的纠正发音,改变说话方式,却都没有什么成效。为了能有机会表达,偿试着站上讲台,寻找与讲师的差距和不足,慢慢地从看稿发言到脱稿演讲,从着急的吐字不清到慢条斯理的讲幽默段子,从观众到演员,成功的将自己练习成为了一个上得了讲台,作了得演讲的,写得了代码的优质程序员。若说成为演讲时口吐莲花,我还是那个总跑不进前三名的长跑运动员。
初中时没有好好的学英语,到现在看欧美电影要盯着字幕看,有时候翻译的字幕也降低了电影本身的趣味。于是学习英语也成了一种日常,记单词、听句子、跟着说等等练习,一次次阅读英文新闻的所获得的成就感,让英语练习变得更有乐趣,在今后的人生里,再读英文版本的世界名著,将是很期待的一件乐事。
或许可以这样理解,我所练习的事情,总在不久之后是我所需要的。做一辈子练习生是生活态度,不断的去为未来准备,创造条件去实现当下的学习,即使做个永远都跑不进前三名的长跑运动员,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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