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喜欢你
杂记:有诗人某某,酒人个个

杂记:有诗人某某,酒人个个

作者: 彭百万被注册啦 | 来源:发表于2017-12-22 13:15 被阅读82次
    杂记:有诗人某某,酒人个个

    来云南之前我没有经历过真正意义上的冬天

    诸如秋裤,棉服之类的字眼

    从前我以为冬天是鹅毛大雪,红泥火炉,绿蚁新醅酒

    现在才知道,冬天是过膝的羽绒服,没有跟的短靴,随时带着的保温杯

    大概也只有这样,才可以把酷冬的寒冷恶狠狠地挡在外面

    前些日子在冯唐的《万物生长》上看到一段话:早在几年前,就有过一个冲动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在这样一张卡上,写上我四季的语言。而如今,提起笔来又无从写起。只愿我们的心永远纯净,只愿我们依旧珍惜。给我时间,让我能做你的女孩。

    看到这里,莫名有种直击内心的感觉,总觉得写信这件事格外的有人情味。看见字如面也好,民国情书也罢,总会轻易得被那些字里行间不经意溢出的感情所鼻酸。如果可以,我还是愿意用笔墨书写。

    在这个被电子通讯霸占的时代,能静坐下来,用笔墨为谁的某某写一封信,或是明信片,想象着那些美好的字眼,跋涉千山万水,为你把问候和想念带去,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

    仔细算起来,我生活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已经一年零三个月了,但是总感觉这个城市对我不是特别的友好,总是在固定季节里就会过敏和生病,医务室大叔混得比食堂大妈都要熟络,不过我还是臭不要脸地在这个城市活了下来,用我自己的方式。

    用酒吧的喧嚣挥霍掉自己初来这个城市的惊恐

    用一只正色的口红来涂抹自己内心的无助

    高跟鞋的声音能踩出那么一点儿力量来弥补虚黑丝的颜色起码能遮盖一点儿自身的苍白

    自习室的安静能让我思考一下自我

    图书馆旧书的味道莫名使人安静

    夜跑的跑鞋和塑胶跑道的接触可以畅快地出汗

    我记得那时候每天都在笑,但是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到底在笑什么

    到底是在乐生活还是在乐自个儿

    还是干脆就是怕自己一不小心哭出来

    上西方经济学

    不经意间瞟到邻桌的男生,桌面上放了一本大冰的书

    兴奋地询问能否借来看看

    他婉拒了

    事后在QQ上给我发信息,说是特意买的签售,要送人的,不外借

    只是莫名觉得,这样的男生,心底一小块柔软

    很是温柔浪漫的样子

    图片描述

    我是先知道大冰的小屋,才知道大冰的书的

    当然,也是从大冰的书里,知道了酒吧这事的存在

    彼时对于酒吧的全部误解,大概就是在这里消除的

    云南人好酒

    吃饭聚会什么的,没事喜欢来两杯

    也因此这一年来酒量略有长进

    来云南前我是怕酒的,不胜酒力的那种怕,稍微喝点就上脸

    人说喝酒上脸的不怕酒,我不知道这条说法的依据是从哪儿来的,不过现在还好,多喝点会微微脸红,像擦了腮红。

    对于酒我是不挑的,不过得分场合。朋友聚会喝啤酒,杯面上满满白色的啤酒泡沫,热热闹闹的,应景;独处时喜欢喝清酒或是红酒,度数不大,小有后劲,微醺的状态能帮助思考。

    发现喝醉的姑娘都喜欢大哭一场,至少目前我所认识的姑娘都是这样的。问及原因,大都说不上来。

    其实细想一下,反倒是理解的,成年后的我们开始懂得收敛情绪,不会再同旧年那般痛痛快快的哭,大大方方的笑,借助着酒精麻痹着脆弱的神经,放肆了一把。

    小时候总是不清楚,为何大人们如此迷恋着酒精,对于酒的记忆来源于长辈用筷子沾少许酒,带着些许好奇,于是乎小心翼翼地用舌尖感受,一时无法接受来自酒精的刺激,皱了皱眉头,惹得长辈们哄笑

    后来大约是小时候家庭聚会,我约摸三四岁,家里的姐姐拿起一个大马克杯的红酒,嬉笑着问我敢不敢喝酒,我一把抢过杯子,咕噜噜就喝完了,之后眼前一黑,找了个犄角旮旯,咕咚倒地睡了过去,全家人找了许久,当然这都是后来大人告诉我的,他们津津乐道好多年。并在我小学毕业之前一直以此来取笑我。

    小孩总是憧憬着快快长大

    彼时在孩童的眼里,成人的世界充满糖果和汽水

    那些渴望成长的念头,诸如高扬的裙摆,艳丽的口红,红丝绒高跟鞋,等等等等。

    于是乎会悄悄地多吃几颗钙片

    会咬着牙把鸡蛋吃干净

    一觉起来到门边父亲画的身高线上打量

    长大后才发现那份成长的不易

    不过成长唯一的好处大概是可以自由地到处走走停停

    喜欢旅游,偶尔兴致上来

    一个人捡拾几件衣服,背上行囊就出发了

    城市或是古镇都去过

    住过客栈,青旅,民宿,酒店

    印象最深的是在漾濞

    昏暗的小房间,陈旧的地毯散发出潮霉的气味床单上有淡淡泛黄的印渍,茶壶边缘上附着一圈茶碱

    那些陌生人留下的痕迹,氤氲着一股无可救药的孤独的气息

    你拉上窗帘,寻找落地灯的开关,走进浴室调试热水,把洗刷包放在水池边,然后打开柜子,从衣架上取下睡袍

    今晚,这里是属于你的

    这匆匆的占有令人莫名地伤感,同时又觉得很自由,房间里没有钟,时间停滞,一个粘稠的夜晚,在陌异的环境里,感官变得格外敏锐

    你听到远处汽车驶过的声音,听到狗吠和野猫的哀叫,听到风擦过叶子,树枝在摇颤

    屋子里太静了,也许隔音差一点,或者楼下施工反倒好

    你打开电视,放出一点人声,屏幕闪着幽蓝色的光,像旷野上的篝火

    夜更深了一些

    你躺下来试着入睡,你的身体已经疲惫不堪,精神却很亢奋

    那颗大脑好像悬浮于半空之中,不断释放出的欲念摩擦着周围的空气

    你想象着这个房间里发生过的事

    沉沦的酗酒,漫漫长夜的无眠

    漫长的电话倾诉,情事或是生活

    疯狂的欢爱,两具熟悉或陌生的肉体的碰撞

    清晨时的自渎

    那些人们在滑向孤独深渊时抓住的把手

    你好像看到了他们的脸,最虚弱时的样子

    从未有这样一个时刻,你感觉陌生人离你那么近,那么真实

    你忽然感觉轻松了很多,似乎卸下了身上的一些东西

    因为默契,或是某个早就存在的规则,你猜,在走进这个房间的时候,你们都做了一个脱帽似的礼貌性动作,那就是摘下了日常生活中的面具,我们每天睁开眼,就要戴上一副面具,它遮住脸,也遮住了恐惧和脆弱,像是给了我们勇气走出门去,迎接现实、迎接寒冷、迎接冬天的大风。我们裹紧大衣,不让任何情绪流露,勇敢地去生活。

    我大概不会是个胆子太小的姑娘。

    总是被室友揶揄一个姑娘如何敢在外边的旅社酒店独住。

    其实想想也没什么,不过是旅途中一个休憩的落脚点,我想,大概是她们乱七八糟的电视剧看得太多了。

    我很享受那种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认识完全陌生的人,享受着完全自由毫无束缚的浪荡日子。

    如果不是志同道合,臭味相投,我怕是不乐意的,毕竟比起寂寞和孤单,无趣更可怕

    大多数时候我喜欢一个人旅行,不带家人或朋友,一个人在路上可以遇到很多有趣的人,如果跟朋友一起的话,大多数时间你们都坐在一起、吃在一起、玩在一起,没什么机会认识路上那些有趣的人,你们会有一种生人勿近的氛围,别人不会来打扰你,或者不会跟你交心。

    我在飞机上遇到过穿着考究的老太太

    聊起来后我问她是一个人吗,她笑着说:我跟闺蜜出来的,坐在前边的老太太回过头冲我狡黠的一笑,然后掏出了两只,我至今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水果给我。

    她们两个都撇下家里的老头子结伴出来玩,两个人都七十多岁了,一路上跟我睿智又风趣的谈笑风生,时不时拿出手机给我看她们的旅行照,有好看的楼房也有精致的食物,还有两个老太太的合影,像所有十几二十的姑娘一样,比划着手势,咧着嘴笑,兴奋的像偷偷溜出家门的四五岁的孩子。

    这些经历怕是从前的我不敢想象的,这些年里渐渐开始学着接受曾经的无法理解

    那些高兴与不高兴,曾经不愿提起或是承认的过往,开始学着原谅对错黑白

    只是偶尔午夜梦回,突然惊醒的梦魇,会真实的提醒你那些过往

    我常说我不太喜欢现在的年纪,想得到的太多,力所能及的太少,一种很是无力的挫败感

    后来大概也就接受了

    接受平淡而不是平庸。在俗世里过的很有规律,起床、吃饭、睡觉,醒来看书,写信,偶尔把自己收拾整齐下楼溜一圈,跟学校里的植物打个照面

    也就是在这里,我发现了树叶变得好看起来,在夕阳的余晖里,颜色像被上了滤镜,随手一拍就是修过的图

    嗯,裹上厚厚的围巾,带着保温壶,里面有冒着热气的咖啡

    如果想要远方,就不得不离开停留的地方

    然后在这个小雪的深夜,我用棉被把自己包裹成一只毛毛虫,手机屏幕的光打在脸上,听着窗外呼啸的风声,我告诉自己,把自己照顾好,暖和地过掉这个冬天,然后一切就会好起来。

    关注微信公众号:余觉予

    YJY1102166065

    与你分享,更多关于文字的感动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杂记:有诗人某某,酒人个个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dsitg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