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仪式感的存在,凸显了这一天与其他日子的不同,甚至更可以使这一时刻有别于其他普通的时间段。国庆节里的仪仗队、春节中的爆竹、家族内的祭祖、情侣间互赠礼物的小悸动、工作间隙的一盏热茶……所有这些,都可统称为仪式感,这是对生活的重视,是将单调平凡的日常雕铸成诗情画意的美好瞬间。
我曾有一个朋友,在被公司外派出去三个月时找了间简约的公寓。当我去看望她的时候,发现原本煞白的像手术间的房子在她的打理下,温馨的像人间天堂。尽管只待短短的三个月,她仍用不菲的价格买了全新的被褥窗帘,笑嘻嘻地对我说:在外这三个月虽短,但每天都疲于奔命。有时加班加点,甚至会忙十多个小时。既然这么辛苦,那就一定要对自己好点。当我踏着高跟鞋疲惫地打开家门的时候,拉开灯就能看到床头的小兔子对我招手,她在对我说,可以休息了;柔和的灯光会扫尽我的疲劳,那时候我会彻底放松;躺在床上后,光滑细软的面料的触觉感官赐予我一个美梦;而朝阳初起时,透过窗帘所散射出来的光,轻轻地将我唤醒;拉开窗帘,嗅出空气的芬芳,去拥抱新的一天。虽花了近半个月的工资去把公寓布置成家的模样,但这份心思能让我由衷地开心,我没有浪费这三个月的一分一秒,并且轻松愉悦地度过了每一天。
我的这位朋友,决不妥协,决不凑合,她隆重而庄严地透过每个小细节来奖励自己,在潜意识里不断地为冲锋上阵做准备。就像三毛,哪怕生活在燥热无聊的撒哈拉沙漠里,同样能把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描绘的红红火火。这是对美的欣赏、对品味的解读、更是对生活的重视。正是这些所付出的仪式感,生活从另一个方面对我朋友予以厚待。朋友离开时,请伙伴们大吃一顿,她来的潇潇洒洒、走的干净利落。一杯酒、一顿饭,简单的仪式宣示着同事间的情谊、领导的欢愉、工作的顺遂以及她朝着下个目标奋力冲刺的蓄势待发。
02
有时我会不断问自己,为什么总觉得存在感不高、幸福感不强。跟朋友聊完后,才发现我这个糙汉子真是罪有应得。尽管工作还算顺心,可我凡事都讲凑合。每日以三明治果腹,腻了就买些青菜,回家后拿锅囫囵煮在一起,也不管味道好坏,率性地蘸着调料风卷残云般吃下肚。我把这种邋遢的生活方式称为不拘小节,我把对自己抠门到不舍得买衣服的极端式自虐称为节约,我把顿顿吃简餐的生活态度称为惜时如金。
只可惜,我们生而为人,不能只求生存,而是要想方设法地让生活更具诗情。当我习惯了自己这种不知享乐的节奏时,我就缺乏了对生活的重视,并演变成对信仰的流失。我将仪式感看作了可有可无并需要从金钱和时间这两方面花费成本的负担。失去了仪式感,我的潜意识不会向大脑发出信号说,该进入什么状态了。生活看不见,但它需要载体,需要被铭记、被证明。
就好像苏轼能在被贬流放时时仍有“日啖荔枝三百颗”的豪情,以美食作诱饵,这是他的仪式感。就好像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尽管工作繁忙,仍不忘搜集邮票的习惯,将爱好融入生活,这是他的仪式感。就好像粟裕将军年老时挥毫而写《粟裕战争回忆录》来为后人还原历史,在生命的终点为自己做总结,这是他的仪式感。就好像希拉里总统选举败北后仍在家门外遛狗,以平常心去侍弄生活,这是她的仪式感。
每年爷爷回老家祖屋时,都会对着堆满了蜘蛛网的空荡荡的房间念叨一阵,而走后同样会对故人再次珍而重之地道别。爷爷会感慨地说,啊,又一年过去了。西去的人早已作古,而存者仍要笑对生活。爷爷看似是在对祖宗们的问候,其实是对自己的慰藉、对往昔的回味、对日常的追寻。
仪式感,将我们脑海中生活的片段或者断点无缝地连接起来。为生活多增添点佐料,认真而又洒脱地为自己谱写平凡的日常。对自己负责,像模像样地不辜负每一个光景。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有仪式感的人,会懂得生活、笑对人生,轻松愉悦地迎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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