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的一篇旧文了。
重读于毕业前三天。
说实话,我很喜欢自己现在四五平米的领地。我喜欢倒夹在上铺床板的小风扇,喜欢窗沿上翠绿的收纳盒,喜欢脚下套着纸袋的废物桶,我也喜欢桌子放在离床20公分的地方,喜欢抽屉里的干果和绿茶粉,食物箱里还有一支cocktail,床头的抽纸盒很漂亮,下层的小说多于上层的教材,喜欢网线齐齐的沿着床缘,墙上钩挂着品相尚可的书包。
说实话,未必够。
我想起以前站在门口看雨的时候,雨纷乱,却不知乱在何处。
看着雨,面上平静无比。
一些重大的决定,往往是刹那间做出来的,但也别以为决定后便不会再犹豫纠结。
心里的斗争永远比表面上波澜壮阔。
或许没有理想的人更能适应各种环境,茫然的大雁只要跟住最近的那个雁群,没有斗争,没有迁就的痛。
然而,然而雁有群。群,近者聚而为群,这个近,曾经多为喜好,如今多为方向。方向难明,喜好自知,憎恶周围喜欢的,喜欢周围憎恶的,都是痛苦。酒逢知己千杯少难得,话不投机半句多常见。
我想起以前站在门口看雨纷乱,我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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