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禾教育心得】
——灵活运用归因偏差理论,调整学生学习状态
在扶禾的教学实践中,常常发现不少厌学的学生。他们有些人是根本没有理由的厌学,就是不学习;有些则喜欢找借口,一到学习的时间就会产生各种没办法学习的理由。对于找借口的学生,我一直在思考合适的解决办法。后来,我接触到归因偏差理论,对他们的“借口”有了比较系统的认识。
归因是什么?
归因是指人们对他人或自己行为原因的推论过程,是根据外在行为表现思考或归纳一个行为出现的原因。
而孩子经常在学习是出现的“借口”,则是因为归因出现了偏差。
简单来说,自己做得好,是自己聪明能干,而做的不好,则是外界因素不好,影响了自己;别人做得好,是外界因素好,而不是别人聪明。
简言之,他们是“双标者”,总是寻找对自己有利的借口。
1.基本归因偏差
学生常常把他人的行为归因于人格或态度等内在特质上,忽略他们所处情境的重要性。比如小李更容易认为同桌没有认真听他讲话是因为他不礼貌,而不是有事要忙。
出现此种归因偏差的原因有二,一是人们总觉得要对自己的活动结果负责,所以更多地从内因去评价结果,忽略外因对行为的影响。二是情境中的行动者作为最突出的因素,最容易受到关注,从而忽略了情境背景的影响。
2.自我服务偏差
把别人的成功和自己的失败归因于外部因素,而把别人的失败和自己的成功归因于内部因素。比如学生A认为考好了是因为自己认真复习,考差了是因为试卷太难。
孩子出现自我服务偏差的原因如下:
①自己在活动中的作用和贡献更容易被注意到。
②回忆自己的作用和贡献比回忆别人的要容易,因此会觉得自己做的比别人多。
③接受信息的差异可能导致我们认为自己的作用大。
④某些动力因素的存在促进了自利偏差。
比如学生推卸责任可能是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保全面子,减轻压力。遇到问题时,学生不是不知道自己做错事,只是不肯承认、不愿直接面对罢了。他们通过推卸责任来说服自己和他人,维持自己的面子,从而降低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系数,让自己处于一个安全的心理环境下。把责任转嫁出去,自己的问题就减轻了,面子也保全了。
二是规避责任,避免斥责和惩罚。面对孩子的错误,特别是反复出现的问题,家长和老师的处理方式大多是训斥和惩罚。这些消极的、负面的体验会不断强化学生推卸责任的行为。如果推责成功了,自己将免于责罚;即便不成功,内疚感也会降低。
⑤印象管理理论。
人们总是试图创造一个特殊的、良好的印象以使他人对自己有一个良好的评价。当别人问原因时,人们会尽量让对方相信,成功完全是由于其自身,而败则不能怪自己,如此才能使对方给自己较高的评价。
⑥成人不恰当的示范与日常包办。
比如当孩子开始学走路时,摔跤或被绊倒是非常正常的事。孩子哭了以后,很多家长会拍桌子、拍凳子,边拍边念叨:“都是桌子不好,把宝宝绊倒了,打你!打你!”这是很常见的画面,但这些示范都是不恰当的,会让学生逐渐养成一种遇事向外推、不反思的思维方式。
日常包办则更是我们司空见惯的。孩子受人欺负了,家长第一个冲出来;学生遇到麻烦了,老师也是第一时间想办法替他解决。这样的包办,最终导致孩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推卸责任的坏习惯。
3.活动者与观察者归因偏差
在同一件行为事件中,行为者对自己的行为倾向易做外在归因,而观察者对他人的行为倾向易做内在归因。
比如小李把本人迟到归因于堵车等意外事件,同学迟到归因于起晚了等个人问题。
其原因有二:
①二者着眼点不同,观察者把注意力放在行为者身上,而行为者则可能更注意外在因素对于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影响。
②二者可用的信息不同,观察者通常很少掌握行为者历史方面的信息,只注意此时此地的行为表现;而行为者对自己过去的行为非常了解,不仅仅是看当时的情况。
那么,该如何引导学生合理归因?
1.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更多地归因于可控因素。
根据韦纳的归因理论,努力属于不稳定的内在可控因素,当面临成功时将原因归于努力因素会增加自信心并激励学生下次加倍努力。
当面临失败时将原因归于努力因素不会让学生有太大的挫败感,反而会有效促进学生进行积极调整并及时做出改变。
2.面对成功时,首先应该肯定学生能力。
当学生在某一领域获得成功时,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肯定他们的能力,不要吝啬赞美的话语,要让学生明白成功正是因为自身出众的才华,这能给予学生极大的自信心与满足感。同时我们还可以引导学生进行努力、运气等其他因素的归因,避免学生过度骄傲自满。
3.面对失败时,可以考虑进行外部归因。
当学生遭遇到失败或打击时,除了努力归因外,我们还可以适当引导他们将原因归结于如学习方法不当、题目过难等外部原因,不要让学生过多的将失败结果与自我价值相连接,否则学生容易出现自我怀疑、丧失信心等状态。
4.面对学生习惯性的推卸责任时,强化学生承担责任的动机。
应该照顾学生的自尊心,在私密的场所谈话;停止指责,认真倾听,给学生说明原因、陈述事实的机会,引导学生表达情绪;理解学生行为的出发点,不要一味地站在成人的角度去判定学生是在“狡辩”,要去探究学生的行为是为了满足什么样的心理需求;为学生提供一些需要承担责任的岗位和体验性的活动,让学生有机会在实践中主动承担起责任来,及时肯定学生承担责任的积极行为,可以巩固、加深学生承担责任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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