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有感
最深奥的道理,往往只需要最简单、最朴实的语言,便可一针见血,鞭辟入里。
——题记
合上书本,书中内容依然印象深刻。
他以朴实真挚的文字,剖开社会的外皮,露出血肉和骨架,冷静地分析中国农村同西洋国家的不同社会本质、结构、发展规律等,使一知半解的人茅塞顿开,登堂入室。
费孝通,堪称一代大家。
这是我读完整本《乡土中国》后最真切的感受。
中国从长江和黄河两大流域发展起来,自古即是农业大国。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但我们的祖辈也从乡间走来。我们的骨子中镌刻的是农业的印记,血液里充盈的是农业的细胞,这是中国人的天性:勤恳、老实、忠厚与诚挚。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只要我们的天性不泯灭,都能将荒漠变成沃土,自力更生。但是,我们真的明白“乡土”二字的含义吗?我们真的理解乡土社会的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的本质吗?我们真的理解乡土社会的结构吗?我们真的理解乡土社会的知识传播方式吗?
这一切——一切都在书中。
初次拿到这本书时,原以为会像其他的论社会学的书籍一般晦涩难懂、高深莫测,于是有些发怵。但当我翻开阅读了第一篇《乡土本色》后,便被其通俗易懂的文字所折服。
作者从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讲起,比如写他自己初次出国时,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底,嘱咐他,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用它来煮一点汤吃。作者还善于通过比喻来讲抽象的道理,比如用“捆柴”来比喻西洋社会的“团体格局”,用石头击水时产生的“波纹”比喻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阅读时生动具体,妙趣横生,令人眼前一亮。作者还通过和西洋社会进行比较,来说明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比如,在西洋社会,一位朋友说要“带了他的家庭”做客,主人家很清楚要来几个人;而在中国社会,“阖第光临”虽很常见,但很难说清楚“第”包括哪些人。这正体现了费孝通作为中国社会学的奠基人,他语言特有的魅力和色彩。
这本书是他将当时在大学时讲课时,所讲内容整理修改而成出版的一本书。当时,他还年轻,而且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因此,他用一种全新的眼光剖解社会,一面探索一面讲,具有非常浓烈的讨论性,所提出的观念一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所以大胆朴素。然而正如毛宗岗对诸葛亮摆“空城计”的批语一般:“惟小心人不做大胆事,亦小心人能做大胆事。……孔明若非小心于平日,必不敢大胆于一时。”费孝通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具有勇于探索的精神。
还有话要说,还是先搁笔,斟一杯酒,小酌几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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