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的阅读口味越来越挑剔时,曾经还能读得津津有味的言情小说就变得越来越乏味。可能有很多人会不屑于言情小说,但每个女孩子都或多或少经历过憧憬过粉色爱情的年纪,我并不觉得自己曾经读过言情小说这事有什么难以启齿的。回到正题,胃口的刁钻使我经历了书荒,直到看了毛姆的《面纱》,我才发现它算得上言情小说的巅峰之作;而对比之下,我以前读的那些都忽然变得不值一提。
“言情小说的巅峰之作”当然是开玩笑的说法,但我必须承认,我确实被瓦尔特·费恩的爱情震撼到了。他剖陈自己的爱情时所显示出的痛苦简直可称得上是爱情中最令人煎熬的一种。那段话是这样的:“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可就是这么一种痛苦到难以言说的爱情,却使我心驰神往。
在谈到恋爱对象时,人们总是喜欢用“三观合”“灵魂伴侣”“爱好相同”这些词汇。假设一下,万一有些人的爱情是完全背离这些词汇的呢?那几乎是必然的接踵而至的痛苦和无法控制的心思两相纠结,像是神话传说中的双头蛇,几乎要将人的灵魂绞杀。
但将爱情推向极端进而使它变得鲜血淋漓并不是毛姆写作这本书的根本意图,对它的嘲讽与轻蔑才是。
在毛姆看来,究其本质,爱情不过是人生中不值一提且令人发笑的东西。瓦尔特·费恩对凯蒂的感情在上帝视角的读者看来多么令人感动,可是凯蒂回以瓦尔特的却并不是爱情,仅仅是对他卑微而绝望的爱的怜悯罢了。故事结尾,凯蒂在回到香港后,又遇到了曾经的情夫,并再次一度春风;而后,凯蒂带着孩子离开。对情夫感情不再,这几乎是必然的;可是,瓦尔特对她那浓墨重彩的爱也并没有在她心中激起多大的涟漪。说到底,在凯蒂的个人感受来说,她经历的是人生,并非爱情。那曾经放在她面前的爱,她推开了,因为不屑。这不屑也属于毛姆。
毛姆在四处旅游后写下的那些文章里,他总是孤身一人。但据考证,他是与他的同性伴侣一同出行的。这就使我有了一个想法:爱情在毛姆看来,并没有那么重要,正因如此,他在游记里擦除了别人的足迹,只留下了自己的。那么什么是重要的?结合他的生活经历和其他小说,答案是——什么都不重要。
说到底,我所心驰神往的这种爱情,最终还是消逝于人生的虚无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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