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时候柴火垛里抽根棍子,在庄子里面游荡,我最喜欢站在村西头的大水坑旁边,那种感觉就是江湖。再大些去涉足周围的村庄,榛莽满地,觉得自己像个侠客一样在流浪。
那时候不止武侠小说给了我一个江湖,县城南面的火车道也让我对远方生出向往。小时候每次经过那里妈妈总叫我看轰隆的火车,让我数有几节车厢。那时候朦朦胧胧的吸引是在看不见尽头的铁路尽头。后来学画画,老师说那是透视,平行的两条线会消失在一点。素描纸上消失于一点是空间,现实里那两条磨得锃亮的铁轨蜿蜒出去,视线尽头的消失点就是憧憬的向往。
在路上。英雄的马变成了绿皮火车,侠客的剑也变成了背着的破旧旅行包。没有铁笔柔情,没有红䄂添香,只有在漫漫旅程中的胡思乱想,在人群中被湮没,以及在时间面前的微渺。是梦想与现实的落差也好,是对儿时情怀的坚持也罢,都无所谓了,因为我喜欢上路。就像凯鲁亚克说的,我喜欢上路,因为我还年轻。
每一个城市有一种气质,或亲切或疏远。来源于人、景。早晨的集市,暮色里的夜市,嘈杂亲切,是人间的烟火味。有一次在扬州,隔着老运河的栏杆看见河岸上的一个花鸟早市,忙忙碌碌,一桶运河水泼在地上,洗的干净空气、透过树叶的阳光。市井之气、人间烟火,我心里感动,我们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如此的娴熟,炸的挺直的油条,编织的美感的凉席,以及这卖花卖鸟的简洁又繁乱,这是我们热爱生活。
还要去荒芜人烟的野地,听见那些风响,以及地底潜在的能量,看着那些没有人迹打扰下的一切;或者去没多少人留守的老街区,那是岁月留下的符号,一不留神就感觉走回了上九十年代,满足那个该死的恋旧情节。
旅行为的是什么各有所悟,它在那就是意义。从对江湖的向往到中了三毛的毒,再到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吉普赛的流浪灵魂,旅行既无意义也有收获。它不是安适的甚至说是受罪的,但却让人乐此不疲。有时候一趟长途回来累的发狠的说,再出去就是傻逼,但是过不了多久就又背上包出发了。
就像杰克.凯鲁亚克说的,旅行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只是在你从狼狈和炎热中归来之后,你会忘了所有的折磨,回忆着路上看到的不可思议的景色与人,那才是最美好的。
谁说不是呢?在路上遇到那些背包者,仆仆风尘,随地而坐,睡最便宜的小旅馆,挤站前的那路公交车,看属于自己的风景,哪个都能讲一段在路上的故事。相视一笑,再相忘江湖,我不知道他们为了什么出来,但是这些故事就是彼此的慰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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