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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合综效:集体成果

统合综效:集体成果

作者: 林喜_财务过来人 | 来源:发表于2018-10-07 23:32 被阅读0次

    社会资源整合,合纵连横,对外说辞总是说“我们要1+1<2”好像只要两家公司合作了,就是大于2,这未免想得太简单了。

    我们

    2018年,尴尬的建筑业!

    很多建企负责人调侃道,如今干工程已经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你不干,那就等着活活饿死;你要是硬着头皮干,那就有可能亏死,整不好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痛点一:低价中标的无奈

    低价中标一直以来都是建企的紧箍咒,你不低价中不了标,你低价了,要亏。

    虽然我们都知道低价中标“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甲方”,但是只要是在低价中标这一游戏规则里,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其次尽管这几年的人工成本、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但工程定额一直没更新,而更恼火的是中标价格反而越来越低,在这种情况下,能做出优良的工程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你不觉得吗?

    痛点二:营改增的痛

    说到营改增,全国各地的所有工程施工单位,不论是老板,还是财务人员,特别是挂靠的单位(虽然不允许,但实际大量存在),都叫苦不迭,基本都是一片骂声。

    本来,工程行业的利润率就很低了,每个项目净利润能到10个点就阿弥陀佛了,而且还要确保2-3年内能把所有工程款都完全要回来。后来营改增了,说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可是,建筑企业面临的,却是一个更加麻烦的局面。

    因为,原来这行业的激烈竞争,造成很多工程只能低价中标或低于成本价中标,也就是基本没有利润或者是项目到手的时候就是亏的。抛开那些不正当的偷工减料的方法,基本各公司采取的就是买材料不开票的方法。你去任何一个建材市场或厂家,开票一个价,不开票一个价。在以前的税制下,很多工程单位都不开票,反正税就是那3个多点,固定的,你自己能省的成本当然要省了。

    到了税改后,虽然可以增值税抵扣,但是你买材料时,如果想开材料票抵扣,就会面临材料费用上涨6个点甚至更多。另外,税负没有得到多少实惠不说,还麻烦了(要求三流合一)。

    其次营改增对承包商尤其是分包商的施工管理及利润率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但是工程分包甚至大包的格局在相当长时间内仍然很难改变。由于预算造价中包含11%的增值税,承包商的压力不算特别大,因为他可以把担子甩给分包商,让分包商提供相关的抵扣发票,老项目3%的简易征收税率还能轻松应付。但是对于分包商来说,营改增可以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比如你工地需要临时买点沙子,路边一农民开一拖拉机卖沙子,哪里来的发票?而且餐饮等发票入账还不让达到一定比例,这一点,在工程行业遭到了很多人的咒骂。因为工程行业可能是好几年没有工程干,但这几年里不可能没有前期经营费用吧,不可能没有各种花销吧,比如一般工程的投标参与,就是几万的成本,你要是总投标不中,仅这开销就非常巨大了。但是,税务一句话,你没有工程进项,你干嘛这么多开销,不行,不许入账!

    那我们肯定心里有怨言啊:我特么自己公司赚的钱,我爱怎么花是我的事,你凭什么不让我做成本?我花钱了,你不让我入成本,天理何在?而且,哪怕是我去饭店没有吃饭,只是开了张票,但是,这票是饭店开的,饭店也已经纳税了啊,为什么要不许我入账,我也是花了钱啊!

    营改增后分包商面临的挑战巨大,从以前税率基本为零,到现在税率6%,甚至是8%;从以前运营一个公司就可以,到现在需要运营劳务公司、机械租赁公司、材料公司等等,所需要的日常管理运营费用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了。

    所以现在的工程行业已经陷入到左右为难的情况,完全按税务规矩办事,几乎是白忙活,不按规矩办,那就是违法犯罪,要坐牢的,你叫我们上哪里去说理去?

    痛点三:违法分包

    我国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都明文规定建筑工程主体部分不能分包,分包的其他部分要经过业主的同意。但那是理想状态中的,而现实中是不可能实现的。

    我举个很现实的例子,比如从一些企业的产值和人数上都能很明显看出端倪,例如某央企2016年产值为18612亿,该企业总人数约为25万,人均产值约为740万,这么高的人均产值不分包怎么可能完成?

    那么违法分包之所以长期存在,肯定是有根源的。我们都知道能够参与大型工程项目投标的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企业虽然在技术管理方面具有优势,但是在劳务及机械设备资源方面却是他们的薄弱环节。而资质级别较低的企业却往往拥有整合机械设备和劳务资源的优势,因此主体工程乃至全部工程分包(俗称“大包”)长期存在都是很普遍的现象,只不过通过各种方法包装成合法的形式,而每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查就是怪违法分包,因此一个作为幕后英雄的分包商为祖国的基础设施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却被嘲讽为“二奶”。

    痛点四:过高的分包提成

    上面说了,违法分包不可避免。那么只要是分包,就肯定会存在分包利益的划分(管理费的提成)。而在利益面前,人心都是黑的,有的企业为了谋取利润,将本身就已经是低价中标的、没有多大利润的项目,转包甩给他人,自己按一定的比例抽取管理费提成,而管理的抽成更是高的离谱,有的甚至已经达到了惊人的40%,至于施工成本、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一些问题,其一概不理。

    正是由于管理费提取比例过高,挤压了分包商的成本,分包商不得不使用低价劣质的材料或者是通过施工中的合理变更来保证自己不亏本。而使用劣质材料的下场就是下一个奥凯(链接:《奥凯电缆老大王志伟跪地道歉,挡不住大批客户名单曝光》),施工单位也吃不了兜着走。我们都知道很多时候成本就是质量,你说这么高的管理费提成,叫分包单位怎能干出合格的工程。

    有些有良心的承包商对于工程变更款会“手下留情”,而有些黑心的则不然,看到分包单位靠自己的努力跑下来的变更款也要抽取管理费。你说叫分包单位怎么生存?这简直就是不让活的节奏!

    痛点五:材料单价上涨,却不给调价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的材料费通常占工程造价比重比较大,大约在60%至70%左右。所以工程施工中材料的单价变化,直接决定着建企的“生死存亡”。而我们都知道工程施工过程中,钢材、混凝土、水泥、河沙、石子等材料的价格随时都有可能随着外部条件出现涨跌变化。而有些时候作为一些项目的发包方,根本不考虑这一因素,出现材料价格上涨也不给调差。

    例如安徽省就出现因材料上涨超出施工单位所能承受的范围而出现施工企业联名上书政府求助。因为安徽省自 2007 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均采用材料包死合同模式,即固定材料价格。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里,有关 " 价格调整 " 子目中,均约定 " 不予调整 ",这意味着,一旦建材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中标企业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痛点六:质量终身责任制

    自从2014年8月25日,由国家住建部印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后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以后,很多公司就开始出现建造师,尤其是年轻的建造师不愿意参与项目招投标、出任项目经理的情况,而这一情况已经开始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

    质量终身责任制就是对其管理的项目质量负有终身责任,一旦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你轻则可能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罚款上百万元,重则甚至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项目经理在项目中获得的报酬仅仅只是一份正常的工资(捞偏门的除外),但却要对整个项目质量负终身责任。也就是说,他在工作中获得的报酬与他可能要承担的责任,以及可能面临的职业、人生风险是不对等的。这就是所谓的:拿着卖白菜的钱,却操着卖白粉的心,换谁谁乐意呢?

    痛点七:文明施工及环保的加码

    现在干工程和以往完全不一样,不管有没有用、合理不合理。业主一句话,搅拌站连粉仓给我一起全部封闭,项目部驻地建设要有绿化、运动设施(篮球场、足球场)、停车位、还要美观大方等一系列额外要求。这些在以前都是无关紧要的,只要工程进展顺利,不出安全事故就可以了。

    当然我们不是说工地标准化不对,而是如今对标准化的高要求,直接导致施工单位的成本增加了20%-30%,而项目的中标价格却没有跟着水涨船高,还是原来的价格,那施工单位哪里来的利润,只能是从主体工程施工中来呗,你懂得呗!

    痛点八:民工搭伙做饭都要被罚款

    近日,一则南京农民工搭伙做饭被罚款15万的新闻备受建筑人关注。由于这些人农民工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且都是来自农村地区,做的都是体力活挣得劳力钱,所以根本不舍得外出去饭店吃饭,一群人为了省钱就选择在出租房里以120元/天的标准搭伙做饭,但此举被南京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以“无照经营食堂”的名义处罚15.5万元。

    很多网友对此就表示不服了,戏称:这种执法简直比冬天还冷、以后一大家人都不敢在一起搭伙吃饭了、四川那么多坝坝院你去罚款啊!

    事情虽小,但是从另一方面折射出建筑业的艰难,任何一个部门都可以掐着你的脖子,让你喘不过气。

    建筑业的竞争之激烈,不是行内人不会有感受的,各种紧箍咒加在本就越来越形势不好、利润很低的工程行业,简直就是相煎何太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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