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支持一下郭敬明的道歉。
我几乎没有读过他的作品,也基本不了解他的抄袭案情,为此,在这表态前,我要假设他的抄袭行为“罪大恶极”——即使如此,我也要支持他的道歉。
这不仅是因为,以我从教三十余年、阅检讨书无数的眼光看,郭敬明的道歉本身,还是真诚可信的;还因为,即便是要论法律的终极目的,那也是为拯救而不是为惩罚。一个良善的社会,应该允许并鼓励任何一个人,哪怕是罪人,公开他的忏悔。
知耻近乎勇,羞耻,胜过恬不知耻。悔过关乎诚,悔过,胜过死不改悔。当一个人知耻时,凡辱骂他知耻的,当扪心自问有无幡然知耻的勇气,当一个人悔过时,凡辱骂他悔过的,当扪心自问有无当众悔过的诚意。
在郭敬明道歉之前,对他拒不道歉的任何批评都有意义,在郭敬明道歉之后,那些对他的道歉态度的绝对否定,尤其是无数话语暴力,既不公义,也不高明,更不理性。
对郭敬明,我希望他知道三件事:
第一,中国有近十亿网民,关于他的道歉,在千万声谩骂的水面之下,还有亿万种沉默但自有分寸的人心。
第二,公开道歉,是他人生修炼的关键一步。它的真正价值,当不只是一次向外的和解,而更应该是一次自我内心的重生。
第三,网民的怨恨,也并非全无因果。抄袭事件,大约只是围绕郭敬明的众多是非之一种,依我肤浅而间接的目睹耳闻,文化价值观才是他的最大困境。我真心地期待,他能以断舍为精进,一路向上,终证光明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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