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于正会道歉吗?
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表示,“抄袭剽窃者”郭敬明、于正不应成为榜样。
他们在信中表示,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二人近日出现在综艺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这一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反感”和“无比愤慨。”
“尤其是郭敬明、于正在法院判决后,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在网络平台、电视台被捧为导师,让他们贩卖‘成功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信中写道,“我们郑重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
联合署名的还有琼瑶、编剧汪海林、导演高群书等。
关于此话题的微博也引发了争议。截至发稿,微博显示话题#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有2.1亿次阅读次数,3.9万次讨论数。宋方金的该条微博收获了65.4万赞。不过也有部分网友留言表示,联名信上的部分编剧的有些作品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2012的大热宫斗剧《甄嬛传》原著均涉嫌抄袭。
编剧余飞在昨天晚上23:41时发了一篇长微博,微博的主要内容就是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签名,呼吁抄袭剽窃者不应称为榜样。
在微博中,他也明确点出两个抄袭剽窃者的名字,一个是于正,另一个是郭敬明。而且也明确指明了,两人都是被法院判决过的,但是两人拒绝执行法院的道歉判决,也没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检讨。这样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希望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
余飞也在自己的微博表明,吸毒嫖娼的艺人都受到了严惩,一些有道德问题的艺人也被限制出镜,为什么被法院判决的“文贼”却被资本和平台追捧,这种“审丑“行为不应该再继续下去。
于正和郭敬明这两个人在最近非常火,最近也是上综艺担当导师的角色。于正上的综艺是《我是特优生》,郭敬明上的综艺是《演员请就位》。
对于这两个人当导师,网上网友们的争议还是非常大的,对于他们选角色更是被网友嗤之以鼻。先不说于正和郭敬明选演员的事,单说两人在综艺节目中,经常打断其他导师说话,这都是非常不礼貌的。再说两人在选演员上,基本上也是不看演技的,于正看的流量,你有流量,你就可以成为演员;郭敬明选演员看的是颜值,颜值高我就可以选你做演员。为此郭敬明选演员,也成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梗,被网上很多的人拿来调侃:郭敬明导演,你可以给我一张S卡吗?
显然这样的选演员,不看演员的演技,反而看流量和颜值,这显然是与拍戏和选演员背道而驰的。在综艺现场,也遭到其他敬业的演员的导演的调侃和批评,像李成儒和陈凯歌在《演员请就位》中就怒怼过郭敬明。
关于于正和郭敬明被法院判决的问题:
先说于正,于正在2014年于正的《宫》系列电视剧《宫锁连城》,因为大量抄袭《梅花烙》,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被台湾作家琼瑶告上法庭索赔2000万。最终被判定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构成侵权,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复制、发行、传播该剧,并赔偿损失共计人民币500万元。虽然被判,但是于正并没有履行判决,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琼瑶也在余飞发出的这份名单上。
郭敬明的抄袭事件,并被法院判决的时间比较早,是在2003年。当年他有一本书叫《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女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2006年终审,郭敬明抄袭事件维持2004年的一审判决,认定抄袭事件成立。判决郭敬明及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和销售,追加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要求郭敬明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终审宣判后,郭敬明表示绝不道歉。
两人的行为,遭到了很多网友的抵制,现在又有111位专业的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抵制,相信这两人肯定是影响到了影视圈生态的发展,所以才会联名抵制两人的胡作非为。(素材来源:馋猫趣闻、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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