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于丹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公差,押解一名犯人去京城。犯人是一名犯了戒规的和尚。路途很远,负责任的公差每天早晨醒来后,都要清点身边的几样东西。第一样是包袱,他跟和尚的盘缠、衣物都是在里面,当然不能丢;第二样是公文,只有将这公文交到京师才算完成任务;第三样是押解的和尚;第四样是自己。公差每天要清点一遍,确认了包袱还在,公文还在,和尚还在,我自己也还在,这才开始上路出发。
日复一日,偏僻的小路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在行走,于是,免不了闲聊几句。久而久之,彼此互相照应,关系也越来越像朋友了。
有一天,风雨交加,饥寒交迫,两人赶了一天的路,投宿到一个破庙里。和尚对公差说,不远处有个集市,我去给你打点儿酒,今天放松一下。公差心思松懈,就给和尚打开了枷锁,放他去了。
和尚打酒回来,还买了不少下酒菜。公差喝得酩酊大醉,酣酣沉沉地睡过去。
和尚一看,机会终于来了。他从怀里掏出一把刚刚买来的剃刀,一下了就将公差的头剃光了。然后,他将公差的衣服与自己的衣服调换了一下。连夜逃走了。
对发生的这些,公差浑然不觉,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后,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准备出发。开始清点东西了:包袱还在,公文也在;找和尚,和尚找不着了。庙里找,庙外找,到处找不着。公差就抓挠着头皮想:和尚哪去了呢?呃?发现头居然是光的!低头一看,身上的衣服也是僧袍,恍然大悟,原来和尚也在呢!
前三样都在,第四样就该找自己了。公差又四处找,怎么也找不着自己,心里纳闷了,和尚和东西都还在,我到哪儿去了呢?!
这个故事放在今天来讲,就显得格外有意味了。
包袱就好比我们的物质生活。大家都日日在谋求着,丢不了。
公文也就像我们从事的职业。大家在职业中充当着一定的角色,想忘也忘不了。
和尚就是我们复一日做着的事,不管平凡或伟大,做这些事已成为一种习惯。
物质生活、职业进取、琐事繁杂占据了我们的全部生活。家人的事、工作的事、朋友的事成了全部的奔忙内容。唯有自己被这样的繁忙给忽略了,不知不觉将自己置换成了囚徒,不知自己到哪儿去了。
职位越来越高,到最后成了权力的囚徒;
钱越挣越多,最后变成了金钱的囚徒;
专注情感,痴迷不悟,最后变成了感情的囚徒。
往往自己最看中的东西,最终把自己裹挟进去了,让自己成为了它的囚徒。这时,“我”就丢了。
怎么才能不弄丢“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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