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地点是一个废弃工厂的库房门口。
废弃工厂周边几公里都是现代化工业园区,人流量少。
死者,女,下身完全裸露,身体各处均有不同程度伤痕,尸体被雨水泡得发白。
法医初步判断,死者生前被人性侵,扼住咽喉致死,左脚有扭伤(案发时扭伤),死亡时间大约一周前。
报案人是工厂库房巡检,库房里还存放着一些大型设备,所以巡检人员每两、三周会过来检查一次。
除了库房上锁,工厂其余门都未上锁。
废弃工厂面积很大,这几天连续暴雨,现场及死者身上能采取的有用线索,基本没有。
废弃工厂周围无监控。
一边调查死者身份,一边寄希望于找到能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目击人。
巡检人员提供了一条信息,除了他会来工厂这边,附近一位工作的环卫工人也会来,上次还见到他进来工厂里边。
我找到那位环卫工,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
老人几天前刚出院,见到他时,他还咳嗽得厉害,他已经生病一个月,一直在医院治疗,这一个月未曾去过工厂。
经过询问,老人进工厂是为了给一位流浪的精神病患者食物。
据老人描述,这个精神病患者经常在废弃工厂里面或者周围游荡,喜欢学别人的话,学别人的动作。
老人热心带我去找那位精神病患者。
最后在废弃工厂里,一处堆放建材废料的地方找到他,他躲在水泥管中,地点距离库房500米左右。
老人用带来的馒头,把他引了出来。
我笑着问精神病患者:“你在这里干嘛?”
精神病患者,手里抓着馒头,冲我笑呵呵着,重复我的话:“你在这里干嘛?”
我看着他,抬手抠了抠脑袋,他也学着抠脑袋。
他看着老人,厉害得咳嗽起来,很明显地假咳。
老人笑着:“你看他都记住我了,他知道我咳嗽。你别看他疯疯癫癫,他很能抓住别人的特点,有时候你看他做的动作,你都知道他见过什么样的人。”
我问老人:“您有留意到,除了他(那个精神病患者),还有谁会到这边来吗?”
老人深思着,半天后说:“谁没事到这里来啊?”
我听了老人的话,有些失望。
我的目光回到精神病患者身上,他把馒头皮撕开,扔了。
我问老人:“他不吃馒头皮?”
老人答:“以前给他什么就吃什么,肯定是,他又跟谁学的?”
老人话刚说完,精神病患者,忽然躺在地上,双手掐住了自己脖子,双腿在地上乱蹬着,尖叫着。
老人可怜着他:“哎,犯病了。”老人去扶他。
我看着地上的精神病患者,意识到,他可能是案件中唯一的目击者!
我把他带回所里,交给了犯罪心理学吴博士,希望通过对他的行为研究,找到一丝线索……
死者身份调查有了结果,死者叫白兰,25岁,外来务工者,在一家小超市上班,下夜班路上遇害,死者社会关系简单,排除熟人作案。
调取到案发影像资料:
白兰在23点54分,从超市出来,打着伞,按照平时路线回出租屋,独自走进一条十分僻静的巷子,之后就消失了……
我走进死者消失的巷子,巷子堆放着很多杂物,走出巷子,巷子左边是死者回出租房的方向;巷子右边是通往废弃工厂的方向。
回出租房的一路上,或者去往废弃工厂方向上,均没有留下死者监控资料。
巷子内无摄像头,监控只有巷子进出口画面。
我开始疑惑,回头凝望着这条二十多米的巷子,两边的围墙有五米多高,一个大活人怎么就凭空消失,最后死在了工厂里。
我再次走进巷子,意识到了什么,我翻着那些杂物,当我掀开左边墙上一块油布时,发现墙角有一个洞。
我钻进那个洞里,洞外边是一块荒地,杂草有我半个身子高,我惊讶发现,不远处就是废弃工厂的后门!
我在杂草中,找到了死者生前的伞,确定,死者是被凶手拖进洞中,之后被带到废弃工厂。
我意识到了什么,凶手很可能进入巷子后,一直潜伏在巷子中,等待死者。
我赶紧回到所里,继续调取案发前后,巷子进出口的画面,结果很失望。
未发现,进入巷子中后,没有出来的人,或者在巷子中停留时间很长的人,线索再次断了。
我静下心来分析:
凶手肯定是就住在案发点附近,或者对废弃厂区十分熟悉,否则不可能知道“洞”这个秘密。
可能已经注意死者很久了,不排除见色起意。
凶手不是通过巷子里进入洞里,那一定是从废弃工厂后门出来,之后从洞里进入巷子,撞见了死者,或者预谋已久。
我调取了案发当日通往废弃工厂方向的所有监控资料,并没有发现有人在当日去过废弃工厂。
我请求同事开始调取死者生前一周的监控资料,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找到了A、B两名,出现在死者周围频率最高者。
并请求同事走访废弃工厂周边住户,找到了C,有猥亵妇女犯罪前科者。
经过盘查,三人均排除了作案嫌疑。
案情再次陷入僵局。
这个时候,吴博士给了我一段影像资料:
精神病患者在密闭空间里,一瘸一拐的走路,之后躺在地上,双手掐住了自己脖子,双腿在地上乱蹬着,尖叫着。
吴博士告诉我,经过这几天对精神病患者的观察与外界刺激,他一直模仿受害者的生前活动,只有两种可能,一他对受害者被害的记忆点更强烈;二……他可能就是施害方……
我注意到,影像资料上,精神病患者是装作右脚有问题,而死者是左脚扭伤。
我感性上不相信是精神病患者是凶手,但理性上,还是让我改变了侦查方向。
我让吴博士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暴力倾向检测以及性功能检查,同时在案发周边寻找与精神病患者有接触过的人。
走访中,一位女士提供了一条信息,几个月前,她独自进那条巷子,那个精神病患者不知道从哪里突然蹿了出来,差点把她吓晕过去,至今她都绕路回家,不敢走那条巷子。
精神病患者可能知道那个洞的存在。
同事也在精神病患者待过的水泥管里,采集到了死者的头发。
所有的证据似乎都指向了精神病患者。
从那位女士家出来,很巧的是受害者就住附近,我顺着受害者上班的路线走。
路上碰到一家面食店,有刚蒸好的馒头,我莫名其妙走了过去。
买了一个馒头,我把馒头皮撕掉,老板忽然说:“你也不吃馒头皮?”
我问:“您还见过谁不吃馒头皮?”
我把精神病患者的照片给他看,问:“认识这个人吗?”
老板说:“疯子啊?他可逗了,别人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我看了看店周围,门口有监控摄像头,我接着问:“您刚刚说,谁也不吃馒头皮?”
老板答:“我的一位老顾客,疯子每次到这里来要吃的,他最喜欢逗疯子玩了。”
我在老板给出信息下,找到了那位“老顾客”,丁某。
经过调查,丁某以前是废弃工厂的员工。
通过面食店门口的监控,调取监控资料,有发现,丁某把撕了馒头皮扔给精神病患者,并让精神病患者跟着学瘸腿走路,装瘸的正是右脚。
其实没有任何证据指向丁某,但总有种直觉,他的神情、言语似乎都在替他承认他的罪责。
他陈述了案发当日的行动,无作案时间,经过确认,属实。
我调取丁某最近一段时间的监控资料,发现丁某在死者案发后一日,往废弃工厂去过。
我抓住这一点询问他,自己心里其实也没有底,他随便给一个答案也就糊弄过去,可他居然招认了。
白兰下夜班回家,经过巷子,被巷子里忽然冒出来的精神病患者吓傻,左脚扭伤,最后被精神病患者强行拖到了水泥管中。
二日,丁某因长时间没见过精神病患者,为了找乐,跑到工厂找精神病患者,发现死者,便起了歹意。
这也是为什么没在案发当日,在去往工厂方向的监控资料上发现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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