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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在左,爱情在右

伦敦在左,爱情在右

作者: 黎初阳 | 来源:发表于2016-10-01 00:02 被阅读0次

    伦敦在左,爱情在右

                            (一) 

          安息打电话过来时,我正在导戏。女主角瞥脚的口语快把我逼疯了,语速差别太大,后期配音都对不上口型。我正在气头上因此毫不犹豫的挂掉了他的电话。她一遍一遍的说错,我一遍一遍的喊卡,终于,在我就要发飙的前一秒,她终于完整的说完了整段词。忙碌的一天总算收工了!

      吃完晚饭我才想起来应该给安息回个电话。安息是我们一群朋友里的奇葩。据说,他老妈自少女时代起就对“息”字情有独钟,发誓日后生孩子无论男女名字里一定要有“息”字。可却偏偏嫁了一个姓安的老公,于是诞生了安息这么富有诗情画意的名字。

      电话刚一接通,安息就劈头盖脸的吼了我一通。我只好默默地等他说完,再静静地问上他一句,“安大公子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突然给我打跨国电话是要咋的。有啥事吗?”

      “哎呀,忙着叨叨,把正事忘了。听说你下周要回国参加电影节,正好我们中学同学有个聚会,你可一定要来参加。本少爷这次可是下了大力气才把你们都凑齐的,我连班主任都叫了,他老人家还挺想你的。哦,对了,宋一宁回国了,这次他也答应回来,米雪,你还要在英国漂泊吗……”

      安息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我的脑子里“嘭”的一声巨响然后就仿佛有一道电流击穿我的全身,我突然大脑空白,动弹不得。

         宋一宁,你知道吗?时隔多年再一次听到你的名字我便已经丢盔弃甲溃不成军了。我曾以为我伪装的足够完美,我甚至一度认为我已经忘掉你了。然而你的名字之于我就像是一道魔咒,解不开,逃不掉,我想我已经中毒太深无法自拔了。仅仅是安息轻轻地提起,我多年构建的城墙就瞬间支离破碎片瓦不留了。

      好吧,我承认我是个失败的逃兵。对,爱情的逃兵。

      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约是初识那天你的眼睛里盛满了细碎的星光,那闪耀着的光给了我希望。抑或许是长长久久的陪伴让你我成为了彼此的习惯。我们的开始,美得让人心惊。那又是怎样变成了这般模样呢?

      “爱情就像监狱,进去容易,出来很难。”电影《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里男主这样说道。

      这是我只身来伦敦的第六个年头了。

      我突然想起了今天女主角久攻不下的的那段台词:

      “当初,我们在人群中穿梭,手牵着手,为不放开彼此而用着力的那骨骼,那肌肉,那血管,几乎就是我所了解的关于爱情的全部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样的爱情呢?只除了无法放开那手的事实。”

      这段词是我和编剧商量后加进去的,它很适合痴心等爱的女主角。我这次想拍一个温暖的爱情电影。外界风评说我一个悲情导演转念拍温情电影是因为我恋爱了,我对此无可奈何。

      一直沉浸在悲剧里才不是我拍电影的初衷呢,我希望我的电影能治愈人们,给人们继续爱的力量。抬眼望去,伦敦夜雨依旧淅淅沥沥,这样的天气,很容易让人触景伤情。

      宋一宁,记忆中你我的相遇,就是这样一个下雨天。

    伦敦在左,爱情在右

                                   (二)

           那时我8岁,父母因为感情不和离婚,我随妈妈改嫁来到了北京的胡同里。说实话,我是不喜欢北京的,这里空气干燥,胡同里的人们一口京片子,小孩们嘲笑我的闽南口音。那时的我我就像一只敏感的小兽,恨不得与每个胡同里的孩子打一架。

             直到,我遇见了你。

            那是命运的相遇吧。在胡同口的超市,买完酱油回家的我发现居然下雨了,本打算一路狂奔回家的。可是,我遇见了你,穿着小西装,扎着小领带,眼里盛满了细碎的星光,明亮的让人移不开眼。绅士的你坚持要送我回家。我看着高出半个头的你,竟然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后来的我们像所有从小长大的青梅竹马一样,从小学念到高中,你做我的骑士,我在你的保护下渐渐褪去一身戾气。我以为,我们可以走到最后的。

            分歧产生于你希望我跟你一起报考北京的大学,但我执意选择出国留学。我无法向当时的你解释我父亲对于我的意义,父亲过世时没能陪在他身边是我一生的遗憾,何况让我去伦敦学习艺术一直是我父亲生前的心愿,我不想他死后仍带着一身遗憾离开。

           当时的你一厢情愿的认为是我背叛了我们的感情,我脑子里一股轴劲上来,也不解释原委给你,便不管不顾的走了。那时的我认为我们彼此已经相当了解对方,懂我的人,不必解释;不懂我的人,不用解释。于是我就这样生生的抛弃了你,我不知道我的离开对你伤害这么大。你颓废了一个大一,我是从你好哥们口中得知的。

        我从英国寄没有来信地址的明信片给你,寄了一年,我觉得我们也应该放下了。直到某个拍完外景的下午,我收到了你的明信片,上面只有一句话:

           都说时间是忘记一人最好的药,为什么偏偏在我身上失了效。

            我突然泪流满面。我仿佛看到那个温暖如星光的男孩低着头对我说出这句话时一脸哀伤的表情。

         宋一宁,你知道吗?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心里就认定了你。我本打算完成学业就去北京找你,可我没想到你先来了伦敦。你说,你不舍得让我一个人在外漂泊,说如果我们两人中注定有一个要漂泊,你希望那个人是你。

            你来的那天,伦敦下着小雪,我从公寓出来,就看到一个“雪人”站在我公寓门口,我大吃一惊刚想尖叫,就听到你充满磁性的声音,“别叫,是我。”我愣了一下,随即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多么希望时光停留在我们两个在伦敦求学的时候啊。

         记得我们一起出去逛街时,有个记者采访路人情侣,出一些考验彼此默契的题目。他问我记不记得我们上次接吻是什么时候。我当然记得啊,早上出门时啊,可是这么多人看着,我怎么好意思说出口啊。我一脸羞赧的看着你不说话,用眼神向你求助。你一脸坏笑,把懵逼的我搂在怀里,低头一个吻砸下来,然后对着镜头说:“Just  now.”那时的我像个幸福的小怪兽依偎在你的怀里。

             2012年发生了很多事,有人说12月 21号是世界末日。人们都把世界末日当做一个狂欢开party的噱头,所有人在圣诞节前夕尽情的shopping,我的室友爱丽丝甚至已经决定和男朋友环球旅游。

            可我发现你不开心。你不跟我说,我是不会去问的,我的性格就是如此。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时候陪你长大的外婆病危,你已经订好了回国的机票,可是,你只定了单程票。

                           (三)

         我从未想过电视剧里那种烂俗的剧情会发生在我身上。有钱的富二代私生子潜伏在平民的世界里,直到有一天,他的世界召唤他,他不得不回去和门当户对的女孩商业联姻。

            从小我就知道,公主失去了骑士便不再是公主。那一刻,我隐隐觉得我们的爱情城堡开始坍塌了。无论你再怎么跟我解释,你只是去完成一项任务,你跟她只是家族联姻。但我知道,我们之间有一些东西开始变了。

            果不其然,回国没多久我就联系不到你了。你就像一阵风,从我的全世界路过,只有你留下的痕迹坚强刻在我身上。那时,我尝试了所有的方法都联系不到你,我终于确定你是真的离开我了。

          可我不甘心呀,凭什么一句告别的话都不说就走,你把我当什么了。我夜夜买醉,但是身体的麻木换不回心理的麻木,你仍然夜夜闯入我的梦里,让我不得安生。我心情极度抑郁,好长一段时间我感觉我喘不过气来,我尝试自杀,但我没死成Williams救了我。他是一个标准的英国绅士,他是个画家,他没有你阳光开朗,甚至有一些艺术家脾气,但他对我温柔的不像话。他带我去瑞士滑雪,带我去法国采风,有意无意地向我告白了几次。可我还没准备好完全放下你,于是我装作不知道。你看你多么霸道,住在我心里,把我的心都塞得满满的,再也容不下别的人乘虚而入,就算你走了,我也不能把你从我心里搬走。因为心里住着一个人,要搬走他,就要把心撕开,那样太痛了,我尝试过了,但我失败了。

           有时我真的想过要不就和他在一起吧,反正最后那个人不是你,是谁都无所谓了。

          可是,突然就收到了一张没有来信地址的明信片。背景是北师大附中,我们的母校。上面写了一句话:别再四处流浪,别再深夜买醉,别喝陌生人给的酒,别和别人牵手。

            我知道是你,可你不说,我还是不问,我性格就是如此。就为了这句话,我苦苦的等了你三年。三年里,隐隐约约听到了你的一些消息。你在家族企业里干的很好,已经被提拔去开拓海外市场,你在美国仍是单身一人,那个姑娘你终究是执意没有娶她。听说,你努力奋斗只是为了让你们家庭认可你的实力,让你有选择自己新娘的权利。

          我暗自庆幸,我的男孩,终究是没有辜负我。

            你突然发来一封电邮,说你忙完北京的一个跨国项目就来伦敦找我。我开心的不能自已,紧张的像个怀春的少女一样,试了一套又一套衣服,总觉得不满意。

          后来你如期而至,我们像从未错过这三年一样,依然热火朝天的聊天,依然有聊不完的话题。只是,我们都绝口不提三年来彼此过的有多辛苦。奔赴完这场和我的跨国约会后你马上要去美国开会,我舍不得你走,搂着你的脖子撒娇。

        你突然很惊奇的看着我脖子说:“你脖子上什么时候开始长了一颗痣呀。”

        “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走后就长了,心里住着一个人,身体就长一颗痣来记住他。”我满嘴胡诌。

           你紧紧的抱住我,说:“等我忙完这阵,就和你结婚。”我贪恋你怀里的温暖,连话都忘了接。

                          (四)

          你走后我特意去查了下我脖子上的痣。百科告诉我,那是苦情痣。传说上辈子过完后,在孟婆桥上,孟婆让把孟婆汤喝下去,忘记前世的回忆,然后转世,轮回。可是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喝掉孟婆汤,孟婆答应了他们,并在他们的身上做了记号。这记号便是苦情痣,这样的人,在来世将再续前缘,带着那颗痣寻找前世的恋人。

          我在电话里跟你说这些时,你嗔骂我是个小迷信。我以为我们可以这样一直幸福下去。在我憧憬着未来美好生活的时候,安息一通电话熄灭了我的梦,他告诉我,你在北京出车祸了,很严重。我心急火燎的就要准备回国去看你,安息说:“你不用来了,他已经脱离危险期了。”

            我长嘘一口气,但我还是决定去看你。安息突然闪烁其辞,吞吞吐吐地拒绝我回国。第六感告诉我,事有蹊跷。于是我威逼利诱安息说出真相。

           安息长叹一口气,说:“米雪,你一定要坚强。”

            我说:“别废话,说吧!”

           安息说:“宋一宁失忆了,很奇怪,他记得所有人,却不记得你了。”

            我什么也听不见了,只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只回响着安息这句话。

           安息急了:“我就说不该告诉你的,你还好吗,你在听吗,大姐,说句话呀!”

            沉默了许久,久到安息自言自语都快挂电话了。我开口了:“这就是命吧,你不要再联系我了,我想一个人静静。”

           自此,我便失去了你的所有消息,你像上次那样消失了。不同的是,上次还有你的好朋友们有意无意的给我透露你的行踪,解释你的心意,我知道这都是你的安排。可是这次,我的男孩,他忘记了我,忘记了我们的爱情,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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