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醒来,看了一眼窗外,外面还很黑,看不清街道和周围的房子。天空才刚刚露出了黎明前的一点生机。这是一个静谧的世界,与白天的喧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球星科比知道这一点,现在,我也知道了。唯一区别是他看的是洛杉矶,我看的是沈阳。
随着回归线越过赤道再度南移,秋天来了。立秋之后,七月流火。地点处于八月份的尾巴的北方,近日下了几次雨,大的小的长的短的混杂其中。突来的雨季也仿佛告诉我们,秋天是与夏天格格不入的,炎热的夏天倒是没见过几场雨,老家的父母抱怨干旱,要影响收成了。
季节更替,岁月变幻。我们习惯于在课本上或者影视中看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云云。可每次遇见,却总觉得形容的不够贴切,我们看不到箭,但是能看到马路上的小汽车,跑得确实够快的;我们也看不到梭,但是能看到旋转的风扇,速度飞快,看着都重影了。
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钟,它还在不辞辛苦的走着,它像一位见证者,见证时间流逝,见证了楼下的小卖部更新了新品,见证了楼下的餐厅厨师开发出了新菜,也见证了主人好像吃了很多,身材逐渐走样。可是它不悲不喜,波澜不惊,过了这一秒,就静静等待下一秒的到来。
天气骤变,气温骤降,似乎卧室的空调才刚刚闲置下来,晚上睡觉却要关窗了。好像应该把短裤短袖收回码在衣柜里面,然后把阔别已久的长衣长裤拿出来。这是秋天起码的威严,我觉得应该给与尊重。否则降下惩罚,头疼脑热是避免不了了。树上的叶子还在倔强,不肯就这样结束自己的一生,我想这是想留给人们最后的念想,告诉人们,它曾经来过。
天渐渐亮了,远处的朝霞与天空飘散的几朵云遥相呼应,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把手帕挡在面前,生怕人们看到她羞红的脸。此刻希望时间过的快些,想去楼下的早餐店吃油条和卷饼,再喝一碗豆浆,便可心满意足地回家开始新的一天。
若是四季可选择,我喜欢夏天,讨厌冬天。至于春秋,秋在冬之前,春在冬之后,皆冷。就像学生时代,左邻倒数第一,右靠倒数第二,那么能看出你的成色了,可所谓物以类聚。春天其实会给人点希望,因为夏天就要来了。秋天,可是一言难尽。就像是小时候去游乐场玩,当你结束了最后一个项目准备回家;或者是工作后刚发的工资瞬间花了大半;再者是面对奶茶和美食的最后一口。这总是让人那么失落,那么扫兴,那么惋惜,那么绝望。原来美好的结尾是悲剧,你失去了它,它就这样走了,不留一丝丝情面。
秋高气爽,却也秋风萧瑟。爱它的人总会有千百个理由,不喜欢它的人也会有不同的借口。你有多久没见过秋天了呢?我呀,快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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