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节 同胞姐妹的继承方式
问:关于兄弟姐妹继承的依据是什么?
答:有天经依据。真主说:“如果被继承的男子或女子,上无父母,下无子女,只有(同母异父的)一个弟兄和一个姐妹,那么,他和她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如果被继承者有(同母异父的)更多的兄弟和姐妹,那么,他们和她们均分遗产的三分之一。”(4:12)
问:为什么要让兄弟姐妹继承遗产?
答:因为有一种人,叫“孤寡人”,他上无父母,下无子女的人,所以,他遗产就由其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继承。共有三种继承法:
1、亡者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或姐妹的继承人时,他应得遗产的六分之一。
例:一人归真,留下财产壹万元,遗有一个胞兄弟和一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或姐妹。这种情况下,同母异父的兄弟或姐妹应得亡者遗产的六分之一,即1666.6元。剩余的六分之五,即8333.3元遗产全归胞兄弟所有。
2、如果亡人有两个以上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继承人时,他们共同均得遗产的三分之一。
例:一人归真,留下财产壹万元,遗有一个胞兄弟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母异父的兄弟或姐妹。这种情况下,同母异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兄弟或姐妹共同均得亡者遗产的三分之一,即3333.3元。剩余的三分之二,即6666.6元遗产全归胞兄弟所有。
3、如果亡人有卑亲属的继承人,比如儿子或孙子,或有尊亲属,如父亲和祖父时,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再不能继承他的遗产。如果亡者只有母亲或祖母时,同母异父的兄弟或姐妹仍能继承亡者的遗产。
问:丈夫可以继承妻子的遗产吗?
答:可以。有天经明文。真主说:“如果你们的妻室没有子女,那么,你们得受她们的遗产的二分之一。如果她们有子女,那么,你们得受她们的遗产的四分之一。”(4:12)
问:丈夫继承妻子的遗产如何分配?
答:根据天经明文,丈夫有两种继承法。
1、当亡者没有卑亲属继承人——儿子、孙子、往下依此类推,或女儿、孙女往下依此类推。无论他亲生的,或非他亲生的时,丈夫应得亡者所遗财产的二分之一。
例:一女人归真,留下财产壹万元,只遗下丈夫一人。这种情况下,丈夫应得亡妻遗产的二分之一,即5000元。
2、如果亡者有卑亲属子女时,丈夫应得妻子遗产的四分之一。
例:一女人归真,留下财产壹万元,遗下一儿子或女儿,同时,丈夫健在。这种情况下,丈夫应得亡妻遗产中的四分之一,即2500元。
问: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答:可以。根据天经明文,真主说:“如果你们没有子女。那么,你们的妻室得你们遗产的四分之一。如果你们有子女,那么,她们得你们遗产的八分之一。”(4:12)
问:妻子继承丈夫的遗产如何分配?
答:根据天经明文,妻子有两种继承法:
1、若亡者没有卑亲属——继承人。无论是她亲生的或非她生的,妻子应得丈夫所遗财产的四分之一。
例:一人归真,留下财产壹万元,遗有妻子一人或几个妻子。这种情况下,妻子或几个妻子应得亡夫遗产中的四分之一,即2500元。
2、若亡者有卑亲属——继承人,且有几个妻子时,她们均分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
例:一人归真,留下财产壹万元,遗有子女,同时又有妻子或几个妻子。这种情况下,妻子或几个妻子应得亡夫遗产的八分之一,即1250元。
问:关于离婚的妻子继承的形式?
答:如果离婚的妻子是有复婚的可能(没有彻底离婚),那么,她可以继承亡夫的遗产。判断的条件是亡夫在她守制期结束前归真的。
如果病危的男人,在同房前与妻子离婚了,女人并未出嫁,此时如果丈夫归真,女人可以继承其遗产。同样女人和男人同房后,未婚夫去世。女人尚未嫁人而为亡夫守制时,须得继承亡夫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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