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的境界
文/陈晋华
人到中年,更觉一个“友”之可贵。
俗世凡尘,人与人之间总有无数交集。任时光匆匆,白驹过隙,阅尽千帆,往事如烟。每一个人生阶段,那或远或近或离或散的倒影如天际浮云在心湖倏忽飘逝,但或多或少会有那么几个人在生命中停驻,也许一同悲欣,也许默默陪伴。
一
中国传统伦理观念视朋友如夫妻,强调“从一而终”,“日久见人心”。其实大可不必。
这让我想起了师范时的第一个朋友凤。
因为同在一个宿舍,同在一个饭桌,恰巧吃饭时都喜欢叽叽喳喳,自然而然便走到了一起。上课放学赶食堂,打水谈天跑操场,我们形影不离俨然一对连体儿。
虽然她大我一岁,却似乎小妹一般,整天没心没肺地嘻哈着。我妥妥地认为我俩的情谊定然天长地久。从来没想到,不知哪一天起,周末的凤不再陪我去图书馆或操场了。等我满校园寻她排队买饭时,她已经不出现了。逮到机会问时,她却支支吾吾,小脸通红。
等到某天,一个同学悄悄透露了她和俊处得好的消息。我瞪圆了眼,早恋?事实上,我是最后的知情者。看着别的同学勾肩搭背,形单影只的我陡然间生出无限伤悲,只觉得全世界都背叛了我,对俊同学也生出无端怨恨。那段时间,晚自习时大家都轮流去琴房练琴,凤多半是缺席的,我便不自觉地填补她的空位。规定的曲子早就弹熟,我鬼使神差练起了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并且胡乱给加了伴奏,为此还闹了乌龙——隔壁班的朱同学跑来兴师问罪,把他练的曲子带跑调了。
现在想想当时的无病呻吟,岂不正像一个失恋的少女?只是那时,只是一厢情愿地把朋友当成了私有财产,哪里知道志同道合?我们的离散是必然的。后来凤同热爱零食和逛街的丽成了好友,我则与秀和平成了死党。
其实,朋友的结交要有一个过程。在磨合中,如发现性情不合,道路有异,则无需捆绑。我们不妨握手言和,互道珍重,各奔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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