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逻辑学 美·麦克伦尼(读书笔记)
1、逻辑学基本定律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状态),不存在中间状态。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也称因果原理,任何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
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也是不能被证明的。因为它不是由某些前提条件得出来的结论,它的存在不依赖先行的事物,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
2、定义术语
逻辑上定义术语(两步走):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中;第二部,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
3、命题
直言命题:直接陈述对象有无某种性质,一般由主项、谓项、质项(联项)、量项四部分构成。
普通命题:全称命题、特称命题
复合命题:前件、后件
4、论证
4.1论证两要素
前提:是支持性命题,是论证的起点,包含着推理的出发点所依靠的基础事实。
结论:是被证明的命题,在前提的基础上得出。
命题的真假与命题的肯定否定是两码事,命题的真假是指命题的真实性,而命题的肯定否定是命题质项(联项)。
论证正确有力,必须关注事实(内容)和形式(结构),事实(内容)关联真实性,形式(结构)是关联有效性。
5、三段论
事实命题,价值命题,评判价值命题稳定性的标准,是它与建立起它的客观事物的关联程度。
中项至少要有一次是周延的,这样才能在大项和小项之间起到联结作用,才能演绎出必然的而不是可能的结论。
前提各项中的量决定结论中项的量。
命题的质是指它是肯定还是否定。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前提中至少有一个必须是否定的。两个否定前提的影响相当于一个不周延的中项。
归纳论证:个别到一般,只能得出可能性结论。归纳论证的前提则是一个由特称命题组合而成的系列证据。这些证据是得出一个关于他们共性的可信的结论基础。但是,是什么促使研究者为某个特别的现象努力收集证据呢?是假设。假设是关于事物应该是什么样子或者可能是什么样子的科学推测。
演绎论证:一般到个别,得出必然性结论。结论的真实性已经包含在大前提中,论证只是将它形诸于外。可以说,演绎论证是解析过程,因为它把普遍的事实还原成了它的组成部分。
整个科学的帝国建立在归纳推理的基础上。(奥地利经济学派是建立在演绎的基础上),归纳推理是演绎推理的基础。归纳推理的目的是对大量的事物做出可信的一般性结论(即高度可能性)。以整体中的某一部分为样本来做研究,以此来代表整体,样本范围的大小决定了它的代表性。
判断结论的流程:1、确认前提是否真实;2、确认论证结构合理与否;3、是得出必然性结论还是可能性结论。
不同前提对结论的支持程度不同,有相关度高的、有相关度低的,找出相关度高的,重点突出相关度高的支持结论。同时要注意地是不同听众对相关度的认可和关注也受到个人认知、偏好、偏见、取向、情绪的影响。论证有双重目的,得出正确的结论,说服听众接受。为了成功做到后者,在做论证是,我们必须选择适合于听众的方式,这就是逻辑学艺术性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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