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哈喽,大家好!我是周采言,来自江西,即将进入人生的第二十二个年头。爱好是阅读、音乐、看电影、追剧。目前最想做的是写作,特长是一无所长。是的,在过去的21年里,我除了把学校里的课程学得不好不坏之外,再没有其他什么特长了。
以上这段话是2015年9月我刚进入大学时,在全中文系首次班会上想介绍自己的话,但这只是想象,我在台下听到同学们自我介绍时,他们的特长有,譬如某种乐器,某种舞蹈,或者书法,写作。我很惭愧,什么都不会,所以没敢上台。其实说了这么多,真正的原因还是我真的胆小、怯懦,不敢上台在一百多号人面前表现自己。
我怯懦,不善口头表达,这一点我在初中的时候就有了自知之明。而且我感觉自己的这个毛病怕是很难再改了,不是因为没有方法,而是因为没有勇气。所以我想做一些不需要太多胆量和口才的事,就我阅历而言,我以为写作是我还能做的。
我高中选的是理科,但大学我学的是中文。我还记得自己当时选专业的时候,想法特别简单,就是不想再学数学了,高中实在被数学虐得太惨。而选择了中文,也是在我当时的认知下,中文相较而言是我最感兴趣的专业。
02
我的写作从来都不好,也很少有主动写作的想法,只是近半年来,遇到一些特别能触起我心绪的事情,会有一些写作的冲动,但又实在太懒,所以一直是一幅糟糕的死样子。
因为之前有要写作的想法,所以我看了许多公众号的投稿要求,大多千篇一律,要有故事,要写热点,要表达观点,要讲出道理。我就纳了闷了,没故事,没观点的文章就没人看吗?微信上成千上万的公众号写热点,讲道理,读者难道就没有审美疲劳吗?
我接触杂乱无章的时间并不长,只半年不到,但是杂乱无章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公众号。能遇到杂乱无章我感觉很幸运,因为杂乱无章的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朋友之间在谈话,很亲切,没有距离感。而且他们的文字让我有一种与他们对话,去写作的冲动,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以为纯粹一点,简单一点,只写写生活,写写感想,写一点自己的欢喜,诉一些自己的悲伤,这也是一件极美好的事情呀!
03
我自认为是个“多情”的人。自己的爱好中,无论是阅读、音乐、电影、电视剧,我更多倾向于在其中寻找情感的共鸣。像一些电影,例如漫威系列,星战系列,我一般只看一遍,不愿再去看第二遍,这些电影,我所追求的只是一时感官上的刺激享受,难以激发情感。
但有部电视剧我却能看了又看,韩剧《请回答1988》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没有之一。它有20集,我看每一集都会流泪,看第一遍会流泪,看第二遍也流泪,看第三遍我还流泪,这部剧我看了三遍,每一遍每一集都会流泪,无例外。我喜欢它里面那种直击心灵的温暖,还有那源自生活的欢笑,很喜欢。
上次期末考试的时候,最后一场考试那天下午,刚考完,书包都没放几个人就滴车去看电影,看的是《无问西东》。电影里面沈光耀那段对我的感触最大,当他驾驶着飞机向孩子们空投食物以及最后向敌军战舰撞去的时候,我也没忍住。有时候觉得自己怕是水做的,可我是个man啊。
04
上个学期学了美学。
美学是研究美的,我学了一学期,依然不知道什么是美。一整个学期下来,只记住了两个知识点,一是恩格斯对悲剧的定义,他认为“悲剧产生于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矛盾。”这句话实在简单也实在深刻,所以印象比较深刻;二是博克对优美的定义,他认为优美的事物应具备以下七个条件:
1.比较的说是小的;
2.是光滑的;
3.各个部分的方位要有变化;
4.这些部分不能构成棱角,而必须相融为一体;
5.要有娇柔纤细的结构,不能有任何显著的强壮有力的外貌;
6.它的颜色要洁净明快,但不能强烈夺目;
7.假如它不得不有一种显眼的颜色,这种颜色就必须同其他的颜色一起构成多样的变化。
而能记住这个优美理论,是因为博克对优美事物的定义很能符合我对审美的要求。看来,我是个喜欢优美的人。
以上乱七八糟谈了那么多,真的是很杂乱无章了。
我很怂,很懒,人生在世21年,一事无成,一无所长,实在有些悲剧。所以想在人生的第22个年头里做些改变,最重要的一条是想养成写作的习惯,其他的就是该想想毕业的事情了。
我在想我能做什么;
我在想我想做什么;
我想为未来做些准备;
我该为未来做些准备;
我应该这样…
我必须坚持…
加油,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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