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籍居民车祸死亡,诉讼比保险公司和解“多获赔”26万元
案情简介:
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负事故次要责任。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委托了专业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代理的律师,与保险公司进行和解,期望能尽快达成赔偿协议获得赔偿款,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
在律师帮助下,徐某事故发生前一直居住的巢湖市某养老院提供了入住证明、养老院服务收据、发票,农村户籍地村委会出具了徐某在巢湖随女儿居住的证明,根据案件的证据材料,代理律师核算了全部赔偿项目,初步确定可以获得47万元赔偿,经过与家属的沟通,确定了在44-45万元左右的调解意见。
经过与巢湖人保公司人伤部门多次磋商,人保公司答复经省公司审核不同意,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予以赔偿,按农村标准核损金额约为20万元。鉴于调解差距明显过大,家属决定直接起诉处理。
2019年7月巢湖市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61438.4元,比保险公司和解金额多出近26万元。
案例点评:
1、交通事故案件,代理律师应当帮助委托人收集和组织证据材料,起草赔偿项目清单,预先沟通好和解思路、方案、注意事项,优先选择与保险公司进行“和解”,实现当事人赔偿利益与效率的平衡。
2、针对和解方案与诉讼结果相差过大的案件,代理律师应当在充分组织案件证据材料、研究法院的裁判意见、类案的裁判文书的基础上,分析案件诉讼结果和走向,帮助委托人选择是否进行诉讼索赔。
律师简介:
丁洋律师,现任安徽巢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丁洋律师是巢湖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任理事,经过多年律师执业,共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各类案件达四五百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刑事辩护案件及合同文本起草、修改等专业领域工作,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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