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19-3-22 星期五 下午13:30
会议地点:民星路231号基础集团大报告厅
会议主题:基础与各协作单位2019年工作推进会
会议内容:
一、实名制
1、工人实名制并建立纸制台账(工人花名册)
①施工现场一线工人年龄应控制在18周岁-55周岁,架子工、起重工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②年龄在55周岁-60周岁的工人,不得从事一线施工,并且需总包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用人单位盖章,方可留在工地从事普工工作。
③各报建项目必须建立实名制制度,并建立纸制台账。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①施工企业应当在本市开设工资专用账户,并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立子账户。
②项目部应根据实名制录入人数为其办理银行卡。
③每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④工人当月工资发放完毕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工资发放信息录入本市工资支付台账登记系统,并及时将每月建筑工人工资发放凭证报送用工企业备案,并且作为下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依据。
⑤总包代发制度:所有报建项目,劳务企业应当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向建筑工人代发月基本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的月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建工统一规定:每月3000元)。后附:委托代发工资协议书。
⑥建筑工人每月基本工资发放信息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企业、银行三方同步确认,同步监督。
⑦工程竣工验收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完毕。
三、两本台账
①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建立书面的人工费支付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并及时登记到“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信息应当与书面台账保持一致。
②人工费支付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应放置在项目现场备查,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半年。
四、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督查的通知
①根据集团"劳务用工八项规定",集团人力资源部联合集团工会,于2019年3月25日-29日对集团本市在建工程的劳务用工情况进行检查。
②检查内容详见《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督查的通知》
后附:1、上海建工集团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2、上海建工集团施工现场“三本台账”评价标准表
3、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用工管理专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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