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入学的前一天,初见。
入学第一天,我来到了学校,那是我第一次真正与学校有了交集,往后数十年的时间里,我会和不同的学校发生不同的乱七八糟的纠葛。
那天,我背着新书包,书包里装着昨天领的新书和爸妈塞给我的早餐,还有一些自己喜欢的小玩具。
第一天上学,爸爸妈妈都没有送我。事实上其他小朋友也是如此,农村孩子都很独立,再者这儿也没那么多人贩子,我们上学放学从来都是一个人,或者半路上约几个小伙伴一起走,纵然我们还都是六七岁的小毛孩,但都不需要家长接送。几个小朋友会从村东头或村西头,走过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追赶着路边的蝴蝶,最后来到村中心的小学校。
记得那天几个老师来到校门口接我们进教室。我走的慢,是最后一个进教室的。
教室里大概有二十多个小朋友,他们都是和我一样的刚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往后六年,我都是和他们在一起的。
站在教室门口向里面扫视了一眼,我发现没有座位了,唯一空着的座位是第一排的一个位子,而那空位旁边,就是昨天我见到的那个小女孩——那个往后我叫做小七的小女孩。
那时的书桌是长条状的,一张书桌能坐两个人,不像县城学校里那样一张书桌只坐一个人。
毫无疑问,人生上学的第一天,我就成了小七的同桌。
说不定这就是缘分呢。
当老师领着我坐到小七身旁的时候,全班小朋友都在那里窃笑,因为其他人的同桌都是同性,只有我和小七是一男一女坐在一起的。
我没有顾虑太多,只是不说话。
因为我和小七第一天上学就是同桌,往后我的那些同学们都认为我和她有缘分,是不折不扣的天生一对儿,时不时地开我和她的玩笑,说她是我的媳妇儿之类的,害得我都不太敢主动找小七讲话。
那时我是不知道什么叫缘分的罢。
我们的小学校不大,它修建在一处高地上,一共只有六间教室,一间教室就是一个年级,每间教室差不多能容纳二十个学生。也就是说,我们学校一个年级只有二十来个学生,而这二十来个学生若非转学或有什么其他的变故,整个小学时代都是坐在一间教室的。
我们的老师分座位的时候喜欢按照学习成绩来分,说这样子不爱学习的同学就影响不到爱学习的同学,或者影响的少。我和小七的学习成绩呢又常常在全班一二名,也可以说成是全年级一二名,所以就常常坐在一起。
我和小七整整六年都是坐在一间教室的,而且很多时候都是同桌。
第一天做同桌,我就问她的名字,她将一本课本翻到扉页展示给我看,上面有她的名字。
“以后就叫我小七吧。”她对我说。
我们两个人都是那种很腼腆的类型,所以坐在一起时也不常讲话,再加上害怕别人说闲话,就更不常讲话了。就是互相借一借铅笔或者橡皮,分享一些从家里带来的早餐而已。
偶尔会趁教室里人少的时候聊聊我们那会儿热播的电视剧而已,记得她喜欢《情深深雨蒙蒙》,而我喜欢《迪迦奥特曼》。你一句我一句,从话不投机到互相感兴趣,这期间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一开始,人多的时候我不敢和她明目张胆地聊天,所以便从草稿本里撕下一张纸,在纸上和她聊天,好比现在借助微信或者QQ这类工具。
但是我和她是同桌,你可以想象两个人面对面在纸上聊天那是什么样一种画面?我写好一句,给她看,她是什么样的表情和状态我都一目了然;她写好一句,给我看,我是什么表情她也一目了然,不像现在在网上聊天,人们都把自己隐藏在屏幕里,可以一脸漠然地在聊天框里打出一串哈哈哈哈哈哈……
很多时候,我后桌的小伙伴都可以看见这样一种场面:我和小七坐在前排的一张桌子上,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桌子上总有一张纸传来传去。我和她就在纸上分享各种有趣的事,有什么问题也在纸上探讨。有时候我会写点我从电视里学来的小笑话给小七看,她笑点低,看到我写的小笑话就会忍不住笑。她笑了,我就跟着她笑,看见我和小七一起笑,全班也都跟着我俩一起笑了。
在其他小伙伴看来,我和小七的关系是愈发亲密了。
谁说不是呢?
我和她就这样,通过写纸条,通过三言两语的交流,慢慢地越来越了解对方。
突然发现我和她是多么的相像:我们两个人都是那种安静、有些内向的类型,我们喜欢的颜色都是黑白蓝,我们喜欢的音乐都是温柔的轻音乐,我们都喜欢在静谧的田野上奔跑,我们都喜欢放学后回家看同一部动画片,我们都喜欢清晨在晨曦的照耀下边哼着儿歌边走去学校,我们都喜欢学校门口老奶奶卖的冰汤圆,我们都喜欢和对方说话,因为和对方说话,就好像和另一个自己说话一样……
从话不投机到互相感兴趣,这期间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从互感兴趣到亲密无间,这中间似乎只隔了几天。
毕竟发现一个和自己那么相像的人并不容易。
那些年,我给她写了很多纸条,我也记不清我在哪一天在哪一张纸条上面对她说我喜欢你,也记不清了她当时的状态,也许我喜欢你这几个字已经隐没在漫长的岁月里了。
但是我记得我一定在那个懵懂的年纪里给她递过写着“我喜欢你”之类的字样的纸条。
我向来不会拐弯抹角,就算是喜欢一个姑娘也会毫不犹豫地说出来,哪怕我只是一个小孩,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可隐瞒的,就看你敢不敢和会不会说出来了。
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不过,正因为那时懵懂,所以我和她都没太当回事,所以现在只能想起个大概。
而那个大概就已经包含了一切。那个一切就是我喜欢你。
其它的一切,都可以省略。
我是挺喜欢她的呀,就像喜欢奥特曼那样。
我知道其实小七也是喜欢我的,因为她从来没有对我表现过任何反感,相反,她喜欢和我聊天,喜欢和我分享她的零食,分享她在放学后经历的一些趣事,甚至喜欢和我一起走路,喜欢让我放学后送她回家,喜欢和我待在一起。我也喜欢和她待在一起。
两个性格都内向的小孩喜欢待在一起,从小就认为对方是另一个世界的自己。
这很奇怪,毕竟大部分人的童年都和异性没有过多的交集,我和小七也许是个例外。
假如你想起了你的童年,假如你会想起某个你喜欢过或者有好感过的异性,但你或许从来没有像我这样,喜欢和ta待在一起,而且会和ta直接说我喜欢你。
其实不用为此感到意外,每个人都不一样,你和我的过去都不一样,而且任何人都不可能复制我那独一无二的过去,当然你的过去我也复制不了。
我只是个情理之中的例外而已。
年纪稍大的时候,大概四五年级那会儿,我就不会再在意旁人的目光了,想和小七聊天的时候就找她聊天。那二十几个小伙伴们都和我同在一间教室待了四五年,他们也早就习惯了。因为我和小七总是坐在一起,所以就连老师都默认我俩是一对cp了,仿佛认为我和小七从小定了娃娃亲一样。
大家看见我帮小七擦黑板打扫卫生,或者背着她的书包送她回家也不会说什么,街坊邻居看见我帮小七背着她的书包招摇过市,也就只会念叨两句:那两个走在一起的小孩还真是可爱……我送她到家门口,就算她父亲看见了对我都很包容,见多了也只是劝我以后不用送她,毕竟我住村西头她住村东头,怕累坏了我。
上学的时候,我天天和她在一起。假期的时候,我也试图天天和她在一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