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字,慢慢走

作者: 白水超 | 来源:发表于2015-10-16 08:47 被阅读40次

    深呼吸,伸出双手,张开,想象风慢慢地从指缝间流过……

    记忆就像是放在阳台上的面包片,随着时间的流逝,风干,等有一天心血来潮伸手拿起它的时候,一些小的碎屑就掉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能留住记忆的方法有很多,文字可能是最常用的一种了。我一直坚信,文字是有魔力的,它能让存在于当前时间空间的人随意的在其他时间空间里穿梭。一如电影《超体》中诺曼教授对露西说的“生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分享及传递所学的东西”一样,文字就是因为这个目的而出现的。

    文字对于我,就像是漫长旅途中的一个朋友,它默默地陪着我。

    最初的识字是爸爸教我的,当时的情景我没有印象,是从妈妈嘴里得知的。爸爸在水泥地面上用妈妈做衣服的粉笔写字,教我认,然后让我自己学,等过一会儿检查,认不出就训我。哄我也省心,给本书我就能看好久。识字以后,我的童年就和各种各样的书密不可分了,从幼儿园到小学,感觉整个世界都是神奇的,有看不完的故事和知识。去亲戚家,进门就找书看,小学初中的语文课本我早早的就在哥哥家看完了。那个时候家里穷,没有太多钱让我买书,印象中有一次在新华书店,我看中了一本介绍各国军舰潜艇的书,死缠烂打要我妈妈买给我,妈妈很不情愿,可最后还是买给了我。

    在初中阅读了大量的有关动物小说和动物保护的书籍,我喜欢杰克伦敦笔下的狼,它的坚韧和自由自在的性格令我着迷。我写了一个关于狼的小说,用棉纺厂里记录试验用的16开表格纸的背面,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写小说。我不由自主的感觉到写作的神圣和严肃,一个个的文字被写在纸上,然后反复地改动里面的语句,一笔一划的抄写,因为喜欢在半夜安静的时间写,花了有近一个月才完工,有差不多40页。我兴冲冲地拿着我的处女作给我暗恋的一个女孩看,她翻了有几页,突然笑了,她指着一段话对我说:“嘴唇一边抖动,一边咆哮?这两个动作能一起做么?”我呆呆的看着她,然后拿着那叠纸离开了。

    高中时代,开始接触推理悬疑小说和中国古典的一些书籍,开始喜欢散文,史铁生,王小波,村上春树,韩寒。高三那年,爱好所致,我成为了一名艺考生,学文管。每天在一个培训机构的教室里看电影,写影评,讲故事,写散文……2500字的叙事性散文,忙的时候每天两篇,至少要写到凌晨2点,我的一个朋友,半夜红牛加咖啡提神,猛写。叙事性散文,和高考作文完全不是一套。那个阶段,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变化,写散文回忆事件,经常自己先哭的稀里哗啦,创作时力求文字朴实,真情实感。本文开头的那一系列动作,是一个小练习,感觉风,让写作的人静心,把一切感官都调动起来的一个方式,这个习惯就是那个时候开始的。我心中的学府是南艺,戏文专业,最后成绩差一点,没考上,查到笔试成绩的那天晚上,我把我所有的散文随笔还有QQ上的日志全都扔的扔删的删……头一次感觉文字对我是那么残酷,而这条路又是那么艰难。我把我有关写小说的想法封存了。那年的努力唯一的书面收获就是我的语文成绩在高考时考的还不错。

    复读一年,放弃艺考,上了一所普通的二本理科学校,过着普通的生活,想拿起笔写点东西,感觉笔很沉,也不知道写什么。自己的社会阅历不够,有关的题材知识也不会,写的东西自己看着都很幼稚。现在更多的是看书,很久没有写东西了。网络普及,人们宁愿用手机发,也很少自己写点东西,看的也都是快餐文化,很短的文字,醒目的标题,要么直接就是图,所谓的感悟不过是无病呻吟。但是文字,我始终认为是离不开书写的,机械地戳手机屏幕,打出人人都一样的文字,这还是文字全部的魅力么?

    前几天回想大学这几年的生活,我觉得自己变得浮躁,我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狂热的读书写东西了,我突然觉得害怕,害怕我的梦想无法实现,害怕我的小说永远都停留在开头,害怕文字可能有一天不理我了。

    如果让你在万千汉语文字中选一个最喜欢的,或者让你成为一个字,你会选哪个?我会选“水”,不仅仅是它上善若水的道家含义,还有它的形状,让我想到了一只振翅的蝴蝶,自由自在。

    我的文字,你慢慢地走,即使需要的时间长,我也不着急。你陪着我走了这么久,我要把你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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