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四大乐事,“洞房花烛夜”便是其中之一。而婚姻制度从古至今一直在变化,现如今是一夫一妻的社会,在古代却不尽是如此。在婚姻习俗上,古代与现代也大有不同。随着西方思想与中国文化的交融,有许多人都不了解中国传统婚姻背后的文化,而这些文化都毫无保留地蕴藏在那些最神秘的汉字背后。
婚姻一词中的“婚”字,在《说文解字》段玉裁的注中:“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聲。”婚字的右半部分是一个昏字,意味着古代人娶妻子的时候都在傍晚黄昏之时。在《诗·邶风》中有“宴尔新昏,以我御穷”这样的诗句,《东门之杨》中的“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明星煌煌”也提到了娶妻于黄昏。
那么,为什么古人选择在黄昏的时候娶妻而不是在别的时辰呢?
一方面,由于人类的思想进步,对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媾和产生了羞耻感,认为这是私人之事,不应该被他人看见。根据中国古代哲学,男属阳,女属阴,“阴阳交接之际,男女交媾之时”。若男子要娶女子,在由阳转阴的时候最为合适,那边是黄昏之时。
另一方面,便是因为抢婚制。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这样的话原来的群婚制便不再适应社会,这时,抢婚制便出现了。随着男子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男子想要掌控主导权,那么,为了保证血脉的传承,必须把妇女留在自己身边。而妇女不从,男子只好采取“抢”的方式。
这种制度从另外几个字中也有所体现。例如“妻”字,在《说文解字》中:“婦與夫齊者也。从女从屮从又。”有学者便认为“妻子”便是“抢来的女子”,因为这个字就像用一只手抓住一个女子。
“娶”一字,更是能直接而形象地表现抢婚制。娶,便是“取”女的意思。而“取”一字的意思,便是割取耳朵。因为在古代,氏族部落之间的战争中为了方便论功行赏,便在杀死敌人后捕获其左耳计数。那么根据这一层意思,“娶”便有抢夺妇女视为战利品的意思,除此之外,还有抢夺其生殖器来繁衍后代的意思。
抢婚自然是不能明目张胆的,而在黄昏之时,恰好能避人耳目,不被人发现,所以,古人便在黄昏之时进行嫁娶。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中国古代百姓也越来越注重礼仪,男子们也认为把女子直接抢过来不合适,便用借钱财和礼品对女方进行一番补偿,现如今许多彩礼也是因此而诞生的。
在如今这个的社会,男女双方平等,而爱情是一场你情我愿的来往,而不是一场交易或买卖。那么彩礼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无疑是一种社会陋习。许多女方要求男方拿出天价彩礼的事情不在少数,难道女方认为把女儿嫁出去后便等于是送给男方了吗?爱情是公平的,所谓的彩礼只是一种补偿,因为在古代女子不过是“货物”。但在如今这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女子是男子合法的伴偶,她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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