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构化思维是什么
“结构化思维”简单来说,就是 面对问题的时候你可以通过某种结构,把它拆解成一个个你能解决的部分。
二、怎样去找信息和目标之间的关联性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 找关键词。
三、如何去识别信息中的结论,支持结论的理由,以及支持理由的事实。
首先,如何找到信息中的结论。
作为信息的接收者,想要知道对方到底想要表达什么,第一件事就要明确对方表达的结论。
那什么是结论呢?结论就是中心思想,它首先是个观点,也就是从一定的立场或角度出发,对事物和问题的看法。
可以通过以下三个线索来找到它。
1、找到对方话语里表示结论的提示词。
比如:因此、由此可知、可以断定、所以、表明、我要说的重点是、证明了、问题的实质是……等等。
当你看到或听到这些词的时候就要注意了:词后面出现的往往就是结论。
2、关注信息中的几个重要位置。
比如,对方说话的开头、结尾。如果是文字信息表达,也可以看段落的开头和结尾。这些都是特别容易呈现结论的地方。
3、如果是面对面地交谈,你可以问问对方,“所以呢”。
看完信息以后,你可以尝试着问自己:所以这篇文章想要表达的结论是什么?
这样可以逼迫你去思考,或者从其他信息当中去寻找结论。
识别信息的第二步,辨别支持结论的理由。
判断一个结论是否有价值,首先要去观察这个结论是不是有理由支撑。
那怎样找出理由呢?
其实也是有迹可循的,你可以关注对方话语里的一些提示词。
比如:原因是、因为这个事实、有下列原因、鉴于、证据是、第一、第二、第三等。
最后,识别信息的第三步,是找出信息中有哪些事实。
如果我们前面说的结论、理由可以是主观的,那么事实一定是客观的。
什么是客观的呢?
数据和不带感情色彩的事例是客观的。它是通过金字塔结构拆解到最后,支撑结论和理由的东西。
所以,在你接收信息的时候,只有最后的事实是可靠的,并且用它来支撑前面的理由和结论的逻辑是顺畅的,那你接收的整个信息才是完整可信的。
如何用结构化思维来判断你接收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呢?
一共有两个要点:
第一,要有客观事实来支撑结论和理由;
第二,事实和理由,理由和结论之间要有证明和被证明的逻辑关系。
四、为什么一定要对信息进行分类。
因为,人类的大脑一次性接收信息的量是有限的,而大脑又有自动将某些具有共同特点的事物进行归类和重组的能力。换句话说, 一个分类里相近的事物会更容易记一些。
五、MECE的五种分类法
这个法则来自于麦肯锡,中文意思是“相互独立、完全穷尽”。简单来说,就是使用MECE法则分类, 各个要素之间要保证不能有交叉,也不能有遗漏,也就是“不重不漏”。
1. 二分法。 这个分类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其实就是把信息分成A和非A两个部分。
2. 过程法。 也就是按照事情发展的时间、流程、程序,对信息进行逐一的分类。
3. 要素法。这种分类方法是用于说明事物的各个方面特征的。
4. 公式法。 也就是说,可以按照公式设计的要素去分类,只要公式成立,那这样的分类就符合MECE原则。
5. 矩阵法。这种分类方式的关键在于,你要使用2次二分法。
MECE的好处不仅仅是可以对全部信息进行归类整理,还在于,你对事物的构成要素进行MECE思考的时候,甚至可以激发你没有想到的点子,拓展你的思路。
六、我们如何根据已有的信息素材去提炼概括结论呢?
一种是归纳法,一种是演绎法。
(一)归纳法的应用
这是一种从特殊到一般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根据许多个别事物的特殊性来概括出同类事物的特征。
简单来说,就是在识别信息、整理信息的基础上,找出各个信息要素之间的共性。
当你使用归纳概括结论时,一定要确保你所罗列的要点是穷尽的。否则,得出的结论就有可能不是正确的。
找共性一共有两种方法,分别叫做描述性概括和行动性概括。
1、描述性概括
简单来说,就是找出事物属性上的共同点。
2、行动性概括
简单来说,就是找出事件结果的共性。
请注意这两种提炼方式得出的差别:
第一种概括的是事物属性上的共同点;
第二种则是往前更进了一步,导向最终的结果。
所以,在我们日常工作中,一个好的结论,可能是两种找共性方法的结合。先找到事物本身的共性,再通过总结事物发展的结论,给出一个完整有意义的结论信息。
归纳法概括总结的过程,其实是一个由金字塔底部开始,把所有要素进行归类,由下向上的推演过程。
还有一种可能是比较难分辨的:你没有将结论推演到金字塔顶,错误地将一个子结论误认为是真结论。这就是所谓的“概括得不彻底”。
避免这种情况,有一个诀窍。 也很简单,就是多问一句“所以呢”。
(二)演绎法的应用
另一种提炼结论的方法,是演绎推理。也就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演绎法,把思维的这个推演结构分为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
通常大前提是事物的共性,小前提是具体事物,结论是具体事物的性质。
这其实就是一种由一般到特殊的思维方式,它的核心就是将某一个事实与对应的某个规律联系起来,得出结论。
所以, 当你尝试去说服别人的时候,使用演绎法提炼结论的方式会非常的适用。
由于大前提,通常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常识,所以它推出的结果通常会让人感到特别可信。这种方式,对于有拒绝心理的听众特别有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大前提一定要满足无可争议这个条件,否则说服就无法达到效果。
那么,什么是容易引起争议的前提呢?有两种。
第一种,大前提是主观判断。
第二种,在大前提当中,罗列特别冗长的信息。
为了避免这两种争议,你可以这样做:
首先,大前提要尽量引用普适的真理或者是客观事实。
其次,在罗列大前提要素的时候,尽量不要超过3项。
同时,小前提也不能马虎。为了让结论更有说服力,它最好是一个已经发生的事实。
七、清晰表达四原则
第一个原则,论。也就是结论先行。 一次表达只支持一个思想,最好能够出现在开头,这叫结论先行。
第二个原则,证。也就是以上统下。 说的是,任何一个层次的要点都必须是它下一个层次要点的总结概括,直到最后一个层级的内容是客观事实或数据为止。
第三个原则叫类,也就是归类分组。 就是每一组要点必须要属于同一个范畴。
第四个原则叫比,也就是逻辑递进。 所以每个要点都需要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进行排列。
总之,要注意:
纵向上,顶层是总结论,然后支撑结论的要点要层层下分,直到客观事实跟数据;横向上,每一组要点都有一定的规律和分类,彼此也是有逻辑关系的。
八、重要的事情说三点
首先,你要给出个结论;
然后,再给出支撑这个结论的三个理由。它们之间还要符合“论证类比”的原则。
当我们在说一些逻辑性非常强的话题的时候,对话题的把握就要非常周密:
横向上要符合“类”和“比”,话题不能有遗漏和疏忽,还要有先后次序;
纵向上,要符合“论”和“证”,挖掘思考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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