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又有吸睛热点。
比如近日,一个生命的陨落,伴随着夹缠不清的恩怨纠葛,以及对人性的探讨,成为了人们热议与大量转发的话题。江歌,一位正当芳华的留日学生,出于保护自己的好闺蜜刘鑫,无意中卷入了刘鑫与其男友陈世锋之间的情感纠葛,被陈世锋杀害于自家宿舍门前,生命就此定格在2016年11月3日。
我用自己拙劣的概括方式,写下如上的一个简述,但是想到现代人的想象力,这样可能会引起更多的浮想联翩,所以,不如再多说几句。
事情的争议点,并非在陈世锋杀人这个点上。毕竟,杀人有罪,罪则有刑,这个无需赘言。对于案发当时的情形,一个较为大众认可的事件版本是,陈世锋欲找刘鑫谈判,情绪激动,江歌让刘鑫进去房里,自己面对陈世锋。然而,当陈世锋失控狠下毒手的时候,楼道里响起的只是江歌的惨叫与呼喊,近在咫尺的房门,却仿佛那么遥远。那一道房门,仿佛隔开了阴阳,也隔开了刘鑫与江歌这曾经的一对好闺蜜。
之所以采用“事件版本”这个说法,是因为当时在场的人,只有陈世锋、刘鑫、江歌三人,是完全亲历了整个事件的,江歌殒命,陈世锋伏法,如今能够大体准确说出事件经过的人,也唯有刘鑫而已。
然后,一件事,到了这里,才开始酝酿出无数争端,才开始发酵出各种版本,在一年多后的现下,尽数上演,相互矛盾,丰富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对当事人产生了远比事件本身更多的二次影响、三次影响、N次影响……
这里的当事人,包括江歌的妈妈。
不如在这里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对于热点性的新闻,一般能让你去关注的,是因为这个新闻的哪方面呢?
好了,事情交代到这里,对于不太会讲故事的我,可真够累的。
(二)
我更愿意,把这件事情后续所发生的种种,理解成一个胆小怯懦而又带着任性的小姑娘,和她身后那一对缺乏教养的父母,因为缺少对死者最基本的敬意,把一件原本可以妥善解决的事情,发展成为舆论热点,再次激起人们对人性的讨论,以至于种种,法律无法制裁人性的观点、善恶是否真有所报的观点。
江歌诚然是善,陈世锋一时作恶,刘鑫却未必可以称得上恶,这一点,我还是认可正义没赢,人性没赢,咪蒙赢了 | 江歌刘鑫案 一文中的看法(虽然这篇文章打着梁文道先生的名字,但公众号却在评论区下面自己澄清正文部分是自家小编所作,只是附上梁先生谈论“人肉搜索”的相关文章)。犯错不等同于作恶,两者虽然一念之间,但终究有别。刘鑫作为当事人之一,在事情发生的生死一瞬之间,出于害怕而躲在屋里,这自然是情有可原的,事后惊魂未定,无法接受闺蜜离世的事实,难以面对江歌的父母,这也在情理之中;再往后的处置,虽有不妥,虽然寒了江歌母亲的心,虽然作为旁观者也很难不为之气愤,但是,归根结底,这也是她本人及其父母的选择,作为局外之人,纵然气愤,但也只能是止于气愤,再往多了去,事情可能就又变味了。
只是,网友的愤怒,总需要有个宣泄的渠道,不同的人,选择自然有所不同。忿忿如咪蒙,在其刘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 一文中就说出了“如果是我的孩子,遭到这样的对待,我不会跟对方讲道理,我会杀人!!!!”这样的惊人之语。或许有的人会觉得咪蒙这样说,会有一种举着“制裁人性”的大旗,以“道德卫士”的姿态去撰文吸睛,带动无知网友,去声讨一个只是犯了错的孩子,往深了去,也觉得江歌妈妈的做法,亦不妥当;但也有人会说,既然刘鑫选择了避而不见,选择了无情淡忘,就应该承担这样做带来了舆论谴责。
事情来到了一个岔路口,却是“捍卫道德”与“捍卫理性,杜绝网络暴力”之间的争斗。一方认为,既然刘鑫可以做到让江歌妈妈“交流无门”的地步,漠视了基本的道德情感,更严重地说有一种“恩将仇报”的意味在其中,就不能责怪江歌妈妈通过网络舆论的方式反过来对其施压,咪蒙如此愤激的文章措辞也就无可厚非了。捍卫理性,担心网络暴力的人则说,在现代社会,凡事都应当遵循基本法,当舆论一边倒的时候,就很容易变成网络暴力,听之任之成为习惯,往后皆以如此,社会规则荡然无存;而且,作为媒体,更应该有自己的责任,不应该以自己的观点裹挟民意,带动节奏,否则如何体现媒体人的社会担当?
一体两面,甚至两面之下,再生多面,如此景象,在网络渠道日益发达的今天,早已屡见不鲜。且不说一件事情往深里想,不同角度就会不同的看法,就连一件事情本身的真伪,都存在多面可能,今日罪大恶极,明天六月飞雪。事情与观念的反转之快早已让局外看客无法淡然处之,不自觉地便置身于每一个热点旋涡之中。观念的分歧、摩擦、相互攻讦,一日复一日地上演。如果真要说网络舆论有齐集一致的时候,那也大概实在网易新闻下面,报道“新时代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相关新闻里,能够看到了吧。
(三)
孟子有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交于孺子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大意是说,所谓悲悯之心,正如看见有个小孩要掉进井里一般,心理所产生的惊惧与不忍心的情绪。这种情绪,不是因为和孩子的父母有所交情才会产生,也不是因为想要在乡里乡亲之间博得好名声,更不是因为厌恶那小孩挣扎之时的啼哭之声。所谓悲悯,是当大善,也是道德所倡,人情所系。
若说悲悯从何而来,孟夫子也给出了他的观点——怵惕恻隐。因为惊惧,因为不忍,而生悲悯,进而可能施以援助之手。惊惧,是因为看到对方的小孩快要掉进井里,进而想到要是自己的小孩万一也有一天也遭此不幸,那会是多么可怕;不忍,是因为此情此景,万分危急,若生横祸,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终结,岂不是太残忍了。
怵惕恻隐,短短四字,道出了儒家所奉行的道义之一——推己及人。人生而为己,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是这里的“施”,不仅局限于自己所施,孟子正是将其推广到了“天”施:正如小孩将入于井,与行人无关,亦非行人所为。可正是因为“推己”之心,担心自己有一日也会历经此难,才会有“及人”之意——今日施以援手,来日愿有福报。
反观刘鑫江歌案,网友愤怒不平,正是因为生了“怵惕”:如果有一天我的孩子也帮了别人,却落得身死人灭的下场,而所帮所助之人非但不感激,还急着撇清关系,那多不值啊。“再以此观江歌一家,看其母痛心告白,心之所动,便起恻隐。
若再说那捍卫理性,反对网络暴力之人,亦其然也。如果说同情江歌之人是出于对其一家境遇之唏嘘,则前者则多是“心怀天下”之人。他们相信秩序、规则,是古板而笃直的“维稳之人”,他们看到了网络舆论对于刘鑫本人的压力,也看到了煽动性言论是如何激起一阵又一阵的狂潮。他们把自己代入了刘鑫这个角色,生了“怵惕”,惊觉若自己处于此等境地,即便不似刘鑫那般任性冷漠,但如果对方并非如江歌之母那般冷静克制,依旧动用网络舆论群起攻之,那时那地自己又该如何自处?又见得刘鑫非大奸大恶之人,却已然被钉在了“耻辱柱”上,恻隐之心,骤然而生。
一体之下,多面玲珑。同样的怵惕恻隐,观望角度不一样,就产生了相互矛盾的观点。然而,矛盾之下,必有联结。如果对立是为了分庭抗礼,各自碰撞出思想的火花,那么和解就是为了相辅相成,使得争论之中,求同存异,让问题得到解决。站在一个角度太久了,人就容易固守方圆,懂得换位思考,相互尊重,知对方之不易,才能让自己的道义礼法,更好地站住脚跟。
如果当初刘鑫懂得江歌之母的不易,及时照顾,应该也就不会闹到今日剑拔弩张的地步吧。
(四)
现如今,传统美德在新时代思潮的冲击下,逐渐蜕变。我们处在这样一个思想观念日益变化的时代,或许会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感觉。再多的金玉良言,抵不过一个碰瓷老人倒在车前那一刻的错愕,新闻媒体的经营之道、刻画渲染的方式,也容易使得一件事情脱离其本身应有的意味,酝酿出更多的话外之音(想想媒体也是惨,不爆料些天灾人祸,大家又不信歌舞升平;稍微有点猛料,不写得特立独行,又难以在这个行业继续生存下去)。我们依然愿意相信世界是美好的,但是一次次曝光在世人面前的事实,又足以击碎不少人的信心。法律只能维护最低限度的道德,但是再往高处的那些,需要以真善美和高度自觉去维持的那些道德,法律无可奈何。舆论监督方面,官舆正在努力修复其权威,而民舆则四分五裂,各立一边,更有甚者,产生莫名的优越感,觉得自己占据了一个好的制高点,就可以俯瞰一切。其实,一个孤立来看更好、更高的层次,并不意味着就是最契合的角度。当事情没有往相应地方向发展时,过多强调自身的伟光正,有时候容易得到相反的效果。为什么咪蒙的言论会让那么多人深有同感,那是因为,置身于此情此景,一个普通人在这般无助下所产生的想法,所发生的情绪,与她愤愤之言所表达的意思,大体无二。这个时候,任何为长远计而提出的反对网络暴力、保持理性的言论,在真实的丧女之痛面前,都变成了站着说话不腰疼,变成了洁白的圣母婊。
刘鑫江歌事件,是个悲剧,但至少这件事情,还能放在一体多面的境地下去探讨、思考。大部分一体多面的事件,我们能够做的,除了梳理自己的观点,还有就是去思考对立面何以造就,再辅以最大的尊重,诚挚地希望事情得以走向它可以最大化美好的一面。至于社会乱象,不能抱以太乐观的情绪,也不必过于悲观,但至少做到,自己所有的信心,不会为一时一刻所动摇。毕竟,这世上还有一些悲剧,已经不是用一体多面可以造就,而是完全处于两个世界,两套思维,无法用出乎意料来形容,直想说骇人听闻。
可惜了王尼玛,虽然可能不是单纯因为报道这样的一件事情而被封杀,但还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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