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台县西门里村的一名村民,2018年政府告知我的房子需要拆迁。房子拆迁是政府造福百姓的好事情,让老百姓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我本人积极配合拆迁办领导办理各种手续,我的房子巜土地使用证》发证是1995年8月23日由天台县土地管理局颁发的,证件上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盖有天台县土地登记发证办公室大印,(地号:01069015)用途:商业。在拆迁办第六小组谈拆迁时被土管局工作人员告知,当时土管局办证出错了,集体土地不能作为商业、那么老百姓不懂土地性质,作为专业土管局工作人员为何也不懂土地性质、用途、证件会做错了。请政府领导明察、追责。
2018年4月份,我本人带着《土地使用证》到便民服务中心的土管局窗口查询,房子信息都正常,但是5月份拆迁办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土地使用证》被注销,《土地使用证》我一直保管得当,为何注销、注销为何不通知与我,注销为何《土地使用证》不被土管局收回,请政府领导明察、追责。
上述二个事议为实情、实事、敬请政府领导替老百姓做主,还我公道、给老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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