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闺蜜。因为身材火爆,所以追她的人比较多。
闺蜜生性含蓄,不接受也不拒绝,每次接到邀请,就带上我一起去。
在那些追求者眼中,我就是那个铮亮铮亮的1000瓦大灯泡,恨不得把我给砸了。
但是,他们不敢。美女的心意如何、对他的印象如何 、下一次约哪里、玩什么,不都需要和我这个美女身边人打听吗?
哈哈,我很享受他们嫌弃我,却又不得不巴结我的样子。
初中三年,可能是我这个电灯泡太亮了,照瞎了很多追求者的眼,最后只剩下一位,眼睛和孙悟空一样,被我照成了火眼金睛,一直坚持不懈地盯着美女。
最后这一位,是一个富二代。世上很少有十全十美的人,那些高富帅只能电影电视小说中存在,现实情况是矮富丑。
和男生喜欢美女一样,女生也喜欢帅哥,闺蜜最终没有选择富二代。
没有得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现在,我坐在去丹阳的高铁上,不是去旅游,也不是去谈生意,只是去见老朋友。
富二代又联系上了闺蜜,可能是年轻时养成的习惯,他也叫上我这个大号电灯泡,去吃蟹、泡温泉。
接到通知时,我恍惚了,仿佛又回到了30年前。
做为一个大号电灯泡,30年前,我的作用是不让少男少女有什么实质性的事情发生。
30年后,我还是一个大号电灯泡吗?
应该不是。
这两个成熟的社会人,背后有两个幸福的家庭,都是理性的。
如果不理性,叫我这个曾经的大号电灯泡做什么?
好,非常好,我不再是那个大号电灯泡了,没有人再需要我了,这是一件好事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