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住在我隔壁,一个人在小小的出租屋里过的还算潇洒。
我经常去他家和他凑一起吃饭,有时在桌上再摆两瓶啤酒什么的。但是每周六,他都出门一整天陪女朋友,我俩在城市东头,他女朋友在西头,所以只有周末才能见面,平时只能在同一个城市的异地恋。
每到那一天,老王西装领带,踏一双擦得锃亮的黑皮鞋,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和平日里,穿着脏背心在家里吃泡面打游戏的他形成鲜明对比。
有一天老王突然告诉我,他失恋了。那天晚上他回到家,一脸颓废,叫我出去喝酒,我俩在大排档上,他喝到不省人事才被我强拉回家。
这以后老王变得焦虑,恐慌,抑郁,不愿意见任何人,过起了冬眠人生。每天下班回到家简单吃完饭就躺在床上,周末坚决不出门,除了外卖就是泡面。一个月后,老王已经是个满脸胡子的油腻大叔,他胖了整整三十斤。这天拿着啤酒敲开他的门。他一声不吭,颓废的像斗败了的公鸡,我一巴掌抽在他脸上,他惶恐的看着我,我开导他:“人家都没把你当回事,你觉得你这个样子又有什么用处?......”老王什么都没说,像认错的孩子。
第二天老王主动来找我,他说:“是的,我想改变我自己,我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
我打量他一下,说道:“你先减肥吧,把这一个月胖的肉全减掉再说。”老王给了我一个自信的微笑。
从此老王经常穿梭健身房,头上绑着红绸在楼下跑步,不吃晚饭,不点外卖不买泡面,两个月下来连我都差点没认出来他,他告诉我他瘦了50斤。我就好奇他怎么做到的
他告诉我,“健身教练说吃鸡胸肉不怎么长肉,一起健身的几个人都说经常吃西兰花,所以我经常就自己一个人,要么瞎发明吃法,要么就直接水煮,饿到不行就煮一块鸡胸肉,每天锻炼,就这样了。”他还说:“其实也挺好吃,水煮特别有味道。
听闻爱情,十有九悲,大概怀念的都是那个努力不想放弃的自己,最后怀念的是自己,不甘也是自己。
我想,那味道应该是苦的吧?只是老王怀揣着拼命减肥的决心,还要给那个堕落的自己一个交代,让他在以后能想起曾经这个吃水煮西兰花在大雨中奔跑的坚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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