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风谣铃
编辑 | 道丰
图片 | 杨菲朵
《她她她》这是一首等待了10年的歌。金池、魏雪漫、谭维维的10年,也如同千万个她里面的她们,去书写爱和成长:那些武装过的自己,那些和生活有过的抗争,尝过一些苦,以及最后还是走过来了的人生路。
她们最终唱的,是一首关于勇敢、坚韧、和解、柔软、关于和过去告别、关于成为那个想成为的自己,所以这也是唱给所有女性的歌。她们相信:所有过去经历的,让“现在”,成为了最好的时光。
正如风谣铃的故事,小时候希望爱一个人,一直地爱,一直地爱,到老,到死。后来明白自己只是在等待一份亲密感,那种活在世上,知道自己不仅仅只有自己的安心。
这是她的七寸,也是她看到世间另一个自己,并接纳、勇敢走向自己的故事!
■ 夜里被噩梦惊醒,在黑暗里,久久无声
母亲是个胖而粗糙的女子。在我童年的眼睛里,她与父亲打架,是不折不扣的坏脾气女郎。记得有个深夜,他们又吵起来。她翻箱倒柜出所有的衣服,然后用打火机去点,父亲伸脚踹她。我4岁,恐惧到发不出声音。
那场火并没燃烧起来。
很多个夜里被噩梦惊醒,在黑暗里,久久无声。风扇呼呼作响,阻隔了窗外的雷电与哗哗的雨声。那声音非常虚茫,像有大把大把泛了潮的旧纸片乱舞在天空,又像苍苔,慢慢地铺满积尘的庭院。
7岁时我读小学二年级,开始阅读。从童话的《三百六十五个夜》,直接跳进琼瑶的《聚散两依依》。对书籍的攫取像小兽。因为常常是借来读,养成了飞快阅读的习惯,一本小说小半个下午就能读完。
是自闭的小孩。别的小朋友在互相沟通做游戏的时候,我在读《杨家将》、《乡土》杂志、《射雕英雄传》、文言文的《李广传》、三毛、普希金、红楼梦。书籍替代了母亲和同伴的地位,带我磕磕绊绊长大。
受过欺辱与伤害,从来没有向母亲提起。
几乎没有同伴,我不知道怎样维系与小朋友的关系。
永远独来独往,在遇见停雨之前,我习惯了一个人阅读走路。太过离群索居。受同伴冤枉,不知道解释。受她们非议,也不管,无从管起。学期末,班上漂亮的小女孩子不喜欢我,召集所有的女生商量好,选三好生的时候不许选我。
到我时,举手的人寥寥无几。一个没主见的女生怯怯地要举手,漂亮女生立刻瞪她一眼,她又怯怯地放下。
老师大声说:“你们为什么不选她?你们不选,我选”。
他坚定地、大大地,把我的名字写在第一个。
与这个世间建立平衡的,也许是我优秀的功课。
可是我很孤单,不是能够在人群中消解的孤单。
■ 世界上最好的缘分是,遇,而且合
17岁时我到一个小镇医院做护士,遇见停雨。在飞短流长的那个地方,她是异类。她默默靠近我,然后我发现她很美丽,一种不被公众认可的美。
也许相同的人真的只能以气息相互遇见,她身上有种飞蛾扑火、脆弱而娇贵的气质。后来有人跟我说,世界上最好的缘分是,遇,而且合。我从她眼睛里看到海洋和森林,在所有所有人群里,我只亲近眼睛里有海洋和森林的人。
她有非常清甜动人的歌声,那声音,是深井里寂寞地泛着泡的水,是树枝上微微晕眩着融化的霜,是远远的海上吹过来的风。我们互相陪对方值夜班。没人的时候躲在门后抽烟,然后轮流跑去寝室刷牙。深夜的紫藤架下,我们一人舀半只西瓜,说长长短短的往事。
有时跑去池塘。我们都不会游泳,只是站在水里,周围是睡莲和冰凉的萤火。她讲她的初恋,生命中第一个喜欢的男子,是按辈份应叫她表姑的。
而我,我正迷惘到不堪忍受。接近一个男孩子,然后发现并不爱他,而他是骨癌患者。在他母亲“他仅仅是骨结核”的承诺里,我决然转身。他酗酒,堕落,然后死了。得知消息,我几乎疯掉,在我读书读得风花雪月的头脑里,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半途退场。
可以跟一个人说话,不用解释,不用被异样地看待。她懂得,完全懂得,这有多好。
我看起来温和矜持。那是我知道自己是一团火,只有承纳得下的人,才能让我做一只红泥炉,热烈却无害地燃烧。
她对我的意义,她却原来还是不知道。
从没想过第一次醉酒居然是为了停雨。同事聚会,我只喝掉两瓶啤酒,却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她正跟另一个女孩子走得很近,那是个虚张声势坏脾气的家伙。并非因为友谊是排他的,我介意的也许是,她找的是一个眼睛里没有海洋和森林的人,并且因为这个眼睛里没有海洋和森林的人轻视我。
她用温毛巾往我脸上敷,可是手势疏离。
那女孩子就在她身边,脸上是嫌恶的微笑。
嘘,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再醉也能读懂别人的表情。
我们背道而驰。因为与男朋友同居又分手,她在那里声名狼藉。而我,真正的初恋,是与一个中学时同学的小男孩子。多年后他没考上大学,在最难过的时候,来找我。我说,没事,有我呢。但是他神奇地接到录取通知书。再然后,我说,你会遇见很多很多美丽聪明的小女孩子,如果你不再喜欢我,请你告诉我,我不会生气。
但他渐渐渐渐消失,只有在要钱的时候才会出现,因为家境贫穷。
那年我19岁,19岁的自尊如水晶,碎到一地。我读卡耐基,每天早上给自己背一段:“求上天赐我沉静,去接受我必须接受的;赐我勇气,去改变我能改变的;赐我智慧,去判断两者的区别”。
我读了很多很多亦舒,看到了世间原有另一群女子。
我读书,最枯燥的专科和本科课本,每日每夜,每夜每日。黑色上衣和肥大牛仔裤,从春穿到秋。痛苦的时候,我洗冷水浴。三九寒冬,冰水里一呆就是半个小时。
而亲爱的停雨,她辗转在不同的恋爱和朋友中。没有人懂她如同我,他们是功利的一群,她的清澈和美丽得不到盛放。她和那个女孩子很快闹翻。有一天晚上她去找我,我们默默地,头抵着头吃掉半个西瓜。我送她出门,她伏在我肩上,无声地哭了。
而我,一句话也没说。
还要补充一下那五年的护士生活对我的意义。我记得的,那老太婆,子女都不在身边,不停问我是否已经天亮,到天亮,她死了。一个膝盖碰了一块青的胖子,嘻皮笑脸说自己得了白血病,查下来真的是白血病,一个星期后,他死了。有个小女孩子得红斑狼疮,激素用得一身肿,后来瘦下来,皮包骨,她死了……所有这些,让我在现实生活事件里成为一个镇静的、可信赖的人。
在我以优异的成绩拿到大学毕业证书的前半年,南陌出现了。
■ 在最美好的青春,有过一场最美好的恋情
读到这里,也许你会问:“这就是你的心灵成长史吗?没有任何仪式,没有定理,没有术语?就这么简单?”是的,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在心理咨询师的培训课堂上,教授给我们做一个心理学实验。
当得到答案的时候,我在明亮的下午,在很多很多人中间,无声地嚎啕大哭。
那个实验是测在我们的一生中,最糟糕的时分是哪些。我画的是童年,与母亲无法建立亲密的关系;另一个,是初恋,与那个男生分手,是亲密感在精神中的断裂。
而别人做出来的,是工作不顺利,是生意失败,等等等等。然后,教授说,这个做的是你们生命中最重视的东西。是,我把自己裹起来了,我的七寸却还在那里。而那时,我还以为让自己变坚硬,去应对可能遭遇的伤害,是最好的办法。
遇见南陌,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事。
那是一场真正的恋爱。他有非常干净、善良、温柔的气质。我们都非常投入。年青真好。我们有时整夜整夜地在郊外散步至天明,看露水打湿彼此的眉毛。走两步就停下来亲吻。
我无法忘记,他家楼顶上陈年的仙人掌,开花的时候汪洋恣肆。
他送我一枚杏核吊坠,羞涩地刻上我的名字和英文的“我爱你”。他写歪诗,“可怜人心悦亦心死,侧卧着像个大饺子。为取尔悦逗乐子,却叫阿拉快闭嘴”。后来的生活里,我收到过很多很多的玫瑰和礼物,听到过很多很多的表白,可是当我看见他们的眼睛,我看不到一枚杏核、几行歪诗那样深的诚意。
在最美好的青春,有过一场最美好的恋情。是相互——相互在我的生命里十分重要;还有彼此的心无旁骛——所谓三个人的爱情,在我的世界里不能成立。默契相待,两个人都不卑不亢,全情投入。从头至脚,每个毛孔都在爱和被爱。他看过我最难看的样子,可是给了我发自内心的温柔。是的,我的青春一点遗憾都没有。
但是真的是“全情”吗?我?大学毕业,我去苏州,得到一份新的工作,脱胎换骨。也许内心深处一直是没有安全感的人,也是天性使然,做什么事情都倾尽全力。
我成了一个每天工作16小时,全无抱怨的人。
独自赶夜路的人不知都否有同样感受:是一直奔跑,双足疲倦,耳边风声呼呼,可是不能停止,停止是聚集所有黑暗和恐惧意想的事情。
而我这个笨妞,曾经把一整个干净完满的世界捧在手心给与不相干的人。当遇见那个真正可以给与的人,却把自己裹起来了。更过份的是,这个人亲手把一个干净完满的世界捧送给我,我却亲手打碎。
他辞掉工作,跟我跑到苏州。而我,那时关于恋爱,成为内心的一个剧本,这个剧本的主旨,是好好恋爱一回,从此获得免疫力,此后可潜心工作。我以为我要行千座山,走万里路。
他的不告而来,让我的剧本无法完成。我慌乱了,变成一个面目混乱的人。我冷淡地待他,动不动大发脾气。约会的时候,两句话不对掉头就走。在长长的夜路上,不管我怎么对待他,不管他有多么生气,他一定保持或长或短的距离,把我送回住处。他从来没有丢下过我,从来没有。
多年后我常常对小朋友们说,如果真的相爱,就要尽量相守。人生这么短,我们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小王子说,我爱那朵玫瑰,世界上原有那么多玫瑰,可是只有一朵,只有一朵,她是我亲手种出来的,花费了宝贵的时间,花费了心思和眼泪。
我相信爱情,虽然经过了漫长的怀疑之路。在一些大雨倾盆的夜晚,竹枕头散着乌龙茶梗的香气。想起在年少任性的时光,眼睛里只有自己,不计后果地损害别人的心灵,却依然被捧在掌心。
我丢下他,不声不响地跑到了上海。我没有成为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
■ 接纳自己是个有缺陷的人,接纳自己别无分店的人生
是的,24岁之前,我努力将一颗敏感、透明、热烈的心免疫掉。我得到了自己的保护。像那个心理学测验一样,它要求也要画出此后人生可能出现的巨大打击,我的画,在后来的人生,没有巨大打击。
我成了一个穿着铠甲的人。
24岁之后,我做的,是将这个铠甲剥离。
因为它的存在,我成了一个喜怒哀乐都不分明的人。照镜子的时候,看见自己意兴阑珊,满面孔都是倦意,那种睡眠无法抵消的,旧水管里老苔藓一样的倦。
转眼6年过去,少年时困扰我的孤单不再强烈。我在网络上写字,遇见很多声息相通的人。他们珍视我,爱惜我。我不再是异类。我感谢那些对我没有期望和要求的人,他们喜欢我,因为我是我,像呼吸一样自然。
我也应用心理学的方法去采访过很多女性,写她们的故事,充当过她们的心灵拐杖。我穿自己设计的衣服,然后发现它们也被别人喜欢。我尝试一件一件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只是,还是有很多很多个深夜,翻出通讯簿,自A到Z,并没有可以说话的人。我要承认,在27岁之前,我的内心,仍然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常常不能接受有缺陷的感情,这大概是停雨伏在我肩膀上哭,而我只轻轻拍她后背,却没有说一句话的原因。我因此伤害过很多很多的人。
请原谅我,那时没有全盘接纳别人,因为我那时尚未能全盘接纳自己。
接纳自己是个有缺陷的人,接纳自己别无分店的人生。后来,仍然会因为轻信受到伤害。铠甲的作用,是它会告诉我:“你没有那么在意”,它教我忽视痛苦。我的确也再没有遇见过那种近于毁灭的痛苦。
可是痛苦是存在的。有一年夏天,我皮肤过敏得很厉害,指甲下去,爆起一道道粗大的红痕。我知道自己情绪出了问题。吃抗过敏药,一片一片,有一晚吃掉七片。药物有嗜睡的副作用。我在昏暗的房间里一直睡一直睡。
后来我停止服药。开始为期一周的蔬果方法治疗。就是光喝纯的蔬菜、水果汁,吃生的蔬菜和水果。有作用吗?呵呵,在我,也许体验的是与当年冷水浴一样的效果,所谓——身体受到虐待,精神得到自由。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一种愤怒和攻击性,因为对自己要求甚高,不屑把这种攻击性用在伤害我的人身上,于是,它来攻击我自己了。我用的方法,未尝不是一种释放。换在别人,可能是自残自杀。
一周后胃缩成一团。从医学角度来说,我想,每个器官都有自己的功能,胃的功能就是消化呀,我们为什么不让它消化呢。我恢复正常饮食,开始不关心自己的皮肤,然后它恢复了。
对的,我要说的,是顺其自然,让生命顺势生长。我们身处的并不是黑夜,是我把它定义成黑夜了,剥夺了自己休息和散步的自由,为什么要一直跑?
我了解的生活真谛是:吃饭的时候好好吃饭,睡觉的时候倒头就睡,快乐的时候笑,悲伤的时候就哭,就是这样简单明白的道理。
一度每晚都是近天亮才睡觉,也曾经发胖过。在我心里,有些事情是自然规律,比如皱纹和白发,我不尝试在未来的岁月为它们烦恼。也有一些事情是可以拦之门外的,比如肥胖和苍黄的脸色。
我开始习惯每天晚上十一点前睡觉,吃新鲜的水果,吃蔬菜和杂粮,吃鸡肉和鱼。身体清新时,人的心情越来越舒缓。但是出去玩的时候,别人吃什么我吃什么,像红烧肉,很辣的川菜。一直是个穿着破牛仔裤或大裙子,随时可以席地而坐的人。生活其它方面也一样,我知道要做怎样的自己,也对世间有了更宽宏的领会和体谅。
我了解到,母亲并非从来就是个胖而粗糙的人,她也曾经有过娇艳如花的少女时代。她来看我的时候,我牵着她的手散步,手心里有疏离感。血缘并不能覆盖我所要的亲密感,但是我不会松开她的手。
你要问:“那你等到了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吗?”还没有。当然他(她)也许已经存在,而我还没认出他(她)来。你也许还要问,你为什么不能自己拥有更加完满的世界,为什么一定要有什么劳什子另一个自己?
额,这个,很显然,这是我的七寸。
成长的第一个标记,是接纳自己,当然也要接纳自己的七寸。
他(她)是我的母亲、朋友、伴侣还是女儿呢?并不重要。
感谢上苍的是,在他(她)出现之前,我已经找到了自己。
我能够和自己亲密相处,也就具有了和他(她)亲密相处的能力。
那是灵魂深处的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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