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人,不合群
毛姆说:
“就算有五万人主张某件蠢事是对的,这件蠢事也不会因此就变成对的。”
但凡优秀的人都明白,合群,对自己而言,毫无意义。
豆瓣早年间有位网友@人五 发过一篇帖子,后来火遍全网。
他也一度活在合群的枷锁中无法自拔:
刚上大学那会儿,他弄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一有空闲的时间,就跟着同学一起,跑到网吧去打游戏,有时候就连吃饭,都边敲键盘边吃外卖。
后来,他发现了自己的新爱好,开始小心翼翼地写诗、画画。
但每当有同学靠近的时候,他都会迅速切到游戏的界面。因为他怕,怕自己的不合群,让自己显得格格不入。
他就像跌入黑棋堆里的白棋,努力给自己喷上黑漆漆的油彩,以图合群。
然而,一段时间过去以后,他发现,自己偶尔发布的作品,居然收获了很多人的喜爱。那些人称赞他的特立独行,从来不要求他合群。
他终于鼓起勇气,擦掉了身上的黑色油彩,绽放出明晃晃的光芒。
如今,他已经出版了自己的书,还完成了出国留学的梦想。
而他的同学们,却依旧过着合群的生活,最终沦为了平凡人。
人都是越长大越明白,不合时宜的合群,除了短暂的安全感之外,什么都换不来。
事实上,你努力让自己合群的过程,也是在拼命否定自己的过程。
但凡人活在世上,谁都有自己的棱角。若是一味地选择合群,可能表面看起来会光滑如镜,但内里说不定早就满目疮痍了。
不合群,就是保留棱角,保留锋利。
让你穿行于风雨世间时,手中依旧握着剑与盾。
让你即使知晓前路满是荆棘,也能走得越来越远。
正如杨绛先生所说的:
“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当你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不合群的真正意义。
细数古往今来,那些活得开挂的人,无一是合群的:
著名作家梭罗,在瓦尔登湖的木屋内,自耕自食整整两年,与外界基本隔绝,这才写出了《瓦尔登湖》,以澄净的文笔名垂文学史;
众所熟知的乔布斯,被同学称为“一个很难和别人相处的家伙”,却凭借着自己独处时的思考,创立出了苹果公司,每年销量达数十亿;
文学大师钱钟书,年少时恃才傲物,年老时醉心写作,谢绝无关访客,规避无效社交,创造出了无数明珠般的作品;
……
平庸的人往往喜好与人交往。对于他们而言,忍受别人要比挑战自己来得容易。
但聪明的人却不愿给自己找麻烦。他们宁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那比酒桌上的觥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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