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光明的是光明,见证黑暗的也是光明,光明如同拥有照见白天和黑夜一样本质的东西。
原本我们便是那光,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看不见光明。我们误以为所见的白天以及太阳是光明,我们误以为所见的黑夜是黑暗,我们把所见物当成了光暗(或本身),却未知那能见的才是光明本身。
当一个人挑剔成性,我们误以为他太负面太黑暗,却不知唯有在黑暗走过的人才能有一双更加明亮的双眼来提醒我们未知的风险。看见黑暗是本是光明慧眼的结果,他的本质是光明。
我们误以为看见美德是才是一种光明的能力,我们误以为看见垃圾就代表负面,却不知看见本身并不是错误,如何面对才凸显出生命智慧。
不论我见到什么,我彰显什么,我成为什么,都不能改变我光明的本质,我的存在只不过是外界环境施加我作用力映射的结果,同时,我有自主权选择以怎样的角度与方式来回应宇宙之声响,并且凑响我属于我见之生命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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