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同学说她一直非常喜欢陈道明,喜欢到想嫁给他的程度,甚至如果陈道明哪天要包二奶,她绝对也会去的。可惜,陈道明这样好的男人是不会再给其他女人任何机会的。
以为她说笑的呢,她却是很认真的,尽管她是有男友的。
我亦曾如此喜欢某个明星,那时年纪小,天天瞎幻想,不管不顾。现在却不敢了,或者说,很难再这样去喜欢一个人了,而不管,甚至不在乎他是否知道。
再不愿这么卑微地偷偷地喜欢,即使是近在眼前的人,再不能一个人默默地承受那些“蜜甜的忧愁”。
读到“我喜欢你是我一个人的事,干卿何事”时,心想,必是喜欢到绝望时才会说出如此淡漠的话来吧。
为这样的女子心疼,越发觉得太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或不可能喜欢上自己的人是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有时也很佩服同学那样的人,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到那种程度。
但我想自己却无法做到那样了。
现在以为,喜欢必须是相互的才行,你喜欢他而他并不在意你,这样一厢情愿的喜欢太伤。而我又是这样怕痛的人,还是善待自己的好。
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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