珏看着桌上的包袱非常的期待,似乎将要看到的是那个时候的他。包袱充满着年代感,是一只手提的白色的帆布包,只是白色经过了时间的洗涤如同是被风化了那样,白得泛出了黄,看起来有点旧旧脏脏的样子。
其实包袱并不脏,看着眼前的小蝶和小蝶小心谨慎的样子,可知它在小蝶心目中的分量有多重,不知已经被浆洗过多少回。
小蝶专注的低头打开那个包袱,帆布包没有拉链,而是那个年代常用的扣pan。随着几声扣盘被打开的啪、啪声,珏的心情如同是听到了鞭炮声那样的一阵紧张。包袱里面一定很具有内容感,关键是她所珍惜的人留下的东西。
很快包袱里的东西被小蝶小心翼翼地一件一件地掏了出来,一套深蓝色的那个年代肩缝、裤缝处镶了两白条外穿的棉毛衫裤,两件白色的衬衣和一条粗布长裤和一些贴身物件。最为显眼的是一叠衣服里面夹着一本季羡林老先生的《赋得永久的毁》。随着小蝶打开书本,夹在书本里的是一张被折成四小方块的信纸,信纸的正反两页都满满地写着字。珏挪动了位置,为了看清楚信纸上面写着什么内容,珏在小蝶不注意的瞬间有点不好意思地移动到了小蝶的旁边。而小蝶捧着信,嘴里念念有词,丝毫没有将信递给他人的想法,拿着信,就如同依然握着以往的情感。反面整页写得满满的,从文字的笔锋来看是男生的字迹,珏瞄了一下落款“…”果真是他写的信。珏一下子如获至宝,但脑袋却因为看到那个熟悉的签名而嗡嗡作响……信的第一段的字迹有点潦草,可见那是心情不太平静时的书写,第二段开始便见字体俊秀工整。信的内容没有呢喃情爱,有的只是一腔好男儿志在四方的雄伟志向。到了结尾处才有了一句“等我”的充满霸道气概的不算情话,但足可以让女人安心的字眼。而正面却是女生的字体,小蝶看了一眼珏,终于将信递给了珏。
递给珏的同步,小蝶也开始打开了话匣,娓娓道来事情经过。那是28年前的一个初秋的早晨,小蝶执意要将他送至火车站,在他上了火车车厢的那一瞬间,小蝶将一个装着自己18岁情窦初开的信递给了他,眼里充满着万分不舍和柔情。随着火车轮子的转动,那份不舍被时间拉锯得很长很长。
他和她是同村同姓但不同血缘的邻居关系,从小她娇小温柔,他钢性聪明,从记事开始她就跟在他后面玩。没有人敢欺负她,大家都知道她是他保护的对象。他家中五姐弟,上面四个姐姐,他是父母的晚年子。虽然属于排名老小又是晚年子,但父亲对他的教育里宠爱放在心里,替代的是严厉的家规家训,因此造就了他浑身上下的钢气。但他却又在母亲和姐姐们的爱的包围下成长,因此在情商的铸就上总是胜人一筹。他很早就能观察到母亲的情感心情变化,姐姐们的芳心初动以及身边的小伙伴们的一言一行背后的原因所致。这种天生的社会性,懂得察言观色,知晓他人的情感情绪变化因此让他在所在的一大帮孩子群里脱颖而出,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孩子王,每天一到下学时间就带领着孩子们疯玩。小伙伴们对于他的决策、见解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他总能将一件事分析得头头是道,也总能照顾到每个小伙伴的感受,让大家每天玩得淋漓尽致,挥发尽男孩子们的所有体力。而她和他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青梅竹马的从开裆裤玩到了高中毕业并一起进了镇上的棉纺厂,而一直她就是那个跟在他身后认真仔细顺着的最弱小的女生,这也便是最能凸显他男孩子钢性的部分。
到了棉纺厂上班后,已经是十七八岁的大男孩大姑娘了,她也不再跟着她在外面乱串了。但他每天都会骑着自行车驮她上下班,每天一早她家院子外面一听到清脆的铃铛声,她就像只小山雀一样奔出去跳到他的自行车后座,每天傍晚下班时又将她驮到她家的门口。日子日复一日,千遍一律,在外人眼中这两个人就如同是金童玉女,在于他们彼此只是羞涩得心照不宣。而她在这个年龄阶段已经出落成标准的美人,娇美的鹅蛋脸,弹指即破的凝脂肌肤、亭亭玉立的身材,简直是“秀色空绝世”的感觉,女孩子的一切美和青春以及柔情似水在她身上,无论什么样的关于美的形容词在她透溢而出的美里都将黯然失色。所幸,从小到大这一片的小子们都知道她可是他的人,因此虽然也有很多人垂涎欲滴,但是也不敢妄为。
如果时间可以在此凝固,那么将是对她的初恋的最完美的演绎。可是在这平凡而又千遍一律的日子里,重复已经让他感觉到受限。镇上的年轻人已经有很多涌向北上广这些大城市,逢年过节回来时,那些说不尽的谈资对他关于外面的世界已经有了竭力的诱惑。想去外面闯荡的想法在心田就如一颗种子那样慢慢发芽成长,直到有一天,成了一颗苍天大树,他便再也按耐不住了。他走的那天镇上的哥们们来了很大一帮送行,小蝶也默默地跟在人群之中。兄弟们勾肩搭背,有说有笑的,看不出有分离之感,因为所有分离之感都堆积在了小蝶的那张年轻而漂亮的脸蛋上。
在挥手道别时,小蝶将自己那封早已写好的一直捂在口袋的信犹犹豫豫地塞到了他的手中。四眼相视时眼里竟是柔情蜜意和依依不舍之情。可是时间并不会因为柔情而停骤,时间毫不留情地将一段似乎刚刚将要开始的恋情活活的拉锯开,虽然不是生离死别,但分别却以那列绿皮火车渐行渐远的方式消逝而去。
等小蝶拿到他出门随身携带的包袱时已是次日。他的包袱是次日一个四十开外的肥胖男人根据信封上留的地址找到小蝶家的。小蝶拿到时她的那个空白的信封外已经写上了小蝶的收信地址和收信人,那是一封他写给她的但未曾寄出的信。而这封信也是他和她之间的最后关联,往后的三十多年里,他像是在人间蒸发了那样,没有任何一点音讯。在多少个无助的白天黑夜、春夏秋冬里小蝶对他充满了无尽的等待。只因那两个字“等我”让小蝶足足为他守侯大半生。无论多少少年垂暮,也无论多少媒婆踏破门槛,小蝶都无动于衷。父母的头发渐渐变白,唉叹声渐渐拉长直到消失。
这个包袱是小蝶花了差不多在棉纺厂里上班的一年左右的费用从那个胖男人手中换回来的,2400元,也许这两套衣服一本书一封信对旁人来说几乎是无用之物,但对于小蝶来说却是弥足珍贵,尤其是他写给她的那封还来不及邮寄的信。小蝶问了胖男人,胖男人说这是在火车上捡到的,因为有地址,所以就按地址寻了过来。胖男人到底是捡的还是盗窃的也无从查证,小蝶为了留下他的东西所以毫不吝惜那一年做工攒下的收入。每当想念“空山不见人”时,小蝶便将信打开读了再读,不知道这封信倾注了多少次的柔情和哀怨……
而事实上他并没有人间蒸发,在火车上他一口气给小蝶写了回信,想等火车一到终点站他就把信寄出去。也许因为写信时非常专注,也倾注了很深的情感,收拾好后他竟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一觉醒来,他的包袱便不翼而飞了,包袱里还装着出门带着的几千元钱。
之后的事珏都知道了,他曾经都说起过,至于那么多年都未曾回去,里面有很多错综复杂的因素……珏突然想起他的约谈到底是周三还是周四,似乎听他说起过周三约了一个重要的谈判,但似乎又听他说起了改期到了周四,迷迷糊糊中珏躺在那里记不起来今天到底是周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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