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大家都这么凶啊哈哈哈哈:
1.首先是很会用比喻的朋友们:
尼采说但丁:“一只在墓头上写诗的土狼。”
史蒂文森论惠特曼:“……像一只没带狗链的粗毛大狗,在世界的沙滩上嗅来嗅去,然后对着月亮吠个不停。”
H.G.威尔斯论萧伯纳:“一个在医院尖叫的白痴儿。”
伍尔夫论乔伊斯:“《尤利西斯》是一个有点紧张的,老在抓脸上的粉刺的大学毕业生的作品。”
纳博科夫论康拉德:“我无法忍受康拉德那纪念品商店式的风格,以及瓶装船和贝壳项圈等浪漫主义滥调。”
劳伦斯论乔伊斯:“天呀,乔伊斯是一锅多么粗制滥造的大杂烩啊!什么也没有,除了摘自《圣经》的残渣和菜根茬。
康拉德论劳伦斯:“肮脏。除了下流什么也没有。”
福克纳论马克·吐温:“一个平庸作家,在欧洲只算第四流,他用充足的地方色彩,把若干已证明能成功的古老文学头骨装饰一番,来迷惑肤浅者和懒惰者。”
纳博科夫论陀思妥耶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缺乏品味、他对那些患上前弗洛伊德情结的人物的单调处理、他沉溺于人类尊严的悲剧性厄运的方式,所有这一切都是令人难以欣赏。”
爱默生论简·奥斯汀:“奥斯汀小姐的小说……在我看来似乎音调粗俗,艺术创新贫瘠,禁锢在英国社会种种可悲的习俗里,没有天赋、机智或对世界的认识。未见过这么逼仄狭窄的生活。
这位作家心中唯一的问题……是可嫁性。”
3.最后一类是一些委婉(?)的讽刺:
福克纳论海明威:“人们不知道他使用过一个需要读者去查词典的字。”
海明威回怼:“可怜的福克纳。他真的以为巨大的感情需要巨大的字?”
卡波蒂论凯鲁亚克:“那不是写作,那是打字。”
(怎么都跟打字耗上了?)
王尔德论蒲柏:“有两种不喜欢诗的途径:一种是不喜欢,另一种是读蒲柏。”
亨利·詹姆斯论爱伦·坡:
“热爱坡,是决定性的原始思想阶段的标志。”
马克·吐温论奥斯汀:
“每次读《傲慢与偏见》,我都想把她挖出来,用她的胫骨打她的头颅。”
(哈哈哈哈哈……
看来文人相轻,无论在哪,在什么时候都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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