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的时候,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原来在社区办理的入住证明,不可以作为机动车户籍转入的凭证材料,需要去辖区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居住证明。”
本来以为哈密这个地方,对流动人口管控会更加严厉,因为前几天在社区办理社区入住证明时就颇受周折,费了好大的劲才从一个热心的小姑娘那儿办来的,而且之后社区的包片干部还专门找到我,说不合规定,想收回,被我拒绝了。
今天下午,我抱着试试的想法,去附近的警务站询问能不能办理,没想到对方回答的很爽快,“能!”不过警务站不负责此业务,需要到社区的警务室找当值民警办理,并给我说清楚了警务室的位置。
来到警务室所在的地方,发现事务办理大厅里并没有人,刚准备离开时,走进了一个年青的警官。我连忙向其说明了一下情况,再次询问此处能否办理。听到对方肯定的回答后,方才松了口气。
“临时居住证”很快就办好了,第一时间和交管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一下,并用微信把“居住证”的照片发了过去。
来来回回倒腾了数天的机动车转藉办理,终于办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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