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逐渐向好,武汉正在逐步解封,城市公交、地铁正在全面恢复。各行各业开始走向复工复产的正轨。近日,许多企业经营者、热心市民反映,企业在疫情停业期间的租金能否减免?停业期间,企业如何给员工合理发放工资?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该如何处理?为此,记者采访了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的占传德律师。
记者:受疫情影响,武汉企业停工停产、商户停业近三个月,许多企业、商户面临缴纳租金的压力。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租金能否减免?
律师:疫情在法律上属于一种不可抗力情形。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租金是否减免这个问题,要看疫情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之间的因果关系、程度,结合公平原则及双方合同对不可抗力处理的约定进行判断。如果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造成巨大损失。企业有权依据不可抗力和公平原则要求减免租金,甚至解除合同。当然,最好的方式是企业与出租方互相体谅,协商一致处理。
另外,在政策上政府对减免租金是鼓励的。对于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湖北省政府在日前出台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有减免房租的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对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出租方)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工资应如何发放?复工复产后如因疫情影响,员工无法按时到岗,企业能不能扣工资或开除?
律师: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尽量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公司确有困难可通过与员工或者工会、员工代表等沟通协商延迟发放或者减额发放,发放额度应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和员工在疫情面前更应该相互体谅、同舟共济,攻坚克难。
对受疫情影响,员工无法到岗的,要看员工无法到岗的具体原因。如果员工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是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岗,企业不可以扣工资或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企业已经具备复工条件,而员工仅因害怕被传染等因素拒绝到岗的,企业可以依照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法》相应的约定或规定扣罚缺勤工资,并在必要时解除劳动关系。
记者:受疫情影响,许多企业经营受到影响,导致已经签订的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对这些合同企业该如何处理呢?
律师:此次肺炎疫情在法律上可定性为“不可抗力”,依照《民法总则》第180条、《合同法》第117条,可以减轻或免除相关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因此,建议相关企业及时将情况通知对方,与对方沟通协商,主张不可抗力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律师建议: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减损措施,梳理自身合同履行的情况进行分类,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并注意保留与政府防控措施或者交通管制相关的通知、文件、往来信息等证据。
(楚天世纪传媒,紫荆新闻网记者 刘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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