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来的,还是来了。今天接到校长电话,说因新员工入职即将到来,考虑到房间不够,告知我清退之前租用的公租房。
我以合同没有到期(还有3个多月)、孩子大了(7岁)要分房睡两个理由回绝。遭到对方的反对,言当初签合同时已约定到学校有需要用到时,要无条件退出,因为每个职工只能提供一套休息的起居间,学校这已经让你使用5年多了。况且,学校因合同未到期可以补偿一点违约金。
我无语。停下了再争吵的欲望。也停下了修水龙头的活儿(因发现洗手盆的水龙头、漏水,要换一个新的),准备丢给校方处理算了。
原来,我觉得修漏补缺问题不大,然则接这电话前,我跑来跑去、里里外外折腾了近一个钟,愣是没办法顺利换接。
领导一发话,我干脆甩锅,不便亲自动手,也不用出现汗流满面了。有点因祸得福的小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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