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地铁上,一位戴眼镜的青年着急在关门前上车,拿着拉杆箱,一不小心踩到了一位50多岁的大姐的左脚,他连忙道歉,“对不起,我着急上车,对不起。”
“你把我踩疼了知道吗?真的好痛。”大姐拿方言吼道;
“车厢里面又不是人挤人,你说怎么偏偏踩我脚上,喔...喔..痛死了。”带黄色围巾大姐在那叫委屈,和他同行的一位穿红色羽绒服的阿姨也附和道:“真的那么痛吗?小伙子真是的,脚下看着点嘛,看把我朋友疼的,脱下袜子我看看。”说着就扶着那位黄色围巾一起把伤到的脚给小伙子看。然后又再念叨了很久很久。
小伙子紧张的一个劲道歉,我和朋友真实看到这一幕,说实话,心里有些看不下去了。
现在在各种公开场合,我们也会碰到这样的事情,有的时候我们就是过错方,如那小伙子一样,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不小心给人造成麻烦的事情,道歉是起码的,小伙子没有做错,可是我要说说得理不饶人的阿姨。诚然她受了痛,的确应该说两句,但是一直的抱怨不停,就有点过了,人非圣人,都难免有做错事或做得不够周全的时候,我们给予必要的理解和宽容是必须的。有的时候小事之处看涵养,也是一种修养,一种境界。给别人机会也就是给自己机会。
生活中,也许我们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发生,我们往往会觉得对方有错,就要努力用自己的方式说服对方,如果对方诚恳道歉,就已然说明态度了,也许我是那个小伙子,我理解那个阿姨的方式,但并不赞同。古语云:”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饶人“。又云“得饶人处且饶人”。
从这个意义上说,得理不饶人是不合适的。并非说不好。这主要看是否原则问题。上车踩脚算小事,但是涉及到人命,法律,道德问题,那则是不可饶恕的,否则,姑息纵容是会犯铸下大错的。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
我想起来当年红极一时的马加爵的事件,他的爸爸到处奔走觉得他的儿子逼不得已,纵然就算他的确有人格分裂等问题,但是涉及四条人命,而且实施了周密的杀人计划,当初微博上还有人表示对他父亲的行为的赞同,我不理解,纵然真是严重心理问题,损伤的是四个家庭的幸福,他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送自己的儿子进大学等于送了命,所以这种事情面前,就是原则问题,是不饶恕的。
所谓的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是也!能得饶人处且饶人,在职场上能做到宽以待人也是一种风度和做人的态度,在处理小事上要给别人发展的空间,不斤斤计较,你收获的是一份和解和信任。
对于大事上,就是要眼观全局、不能因为自己的动摇而影响大局,要讲规矩和原则。
这也是生活的修行,做人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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