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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四类型(一种分法)

知识四类型(一种分法)

作者: 江苏刘志祥 | 来源:发表于2021-07-15 20:06 被阅读0次

    根据“可否感知”和“可否表达”,把人可利用的知识可分为如下四种基本类型:

    一,可感知亦可表达的知识。它包括迄今为止所有的科学和人文知识。

    二,不可感知但可表达的知识。任何经验的东西都是可感知的,不可感知的就是非经验的。

    三,可感知但不可表达的知识。它包括人的非陈述性记忆和“默会知识”。

    四,不可感知亦不可表达的知识。

    将这类大大超出了个别人所能记忆和学习的知识称为“暗知识”。“暗知识”的提出,不仅是一项哲学贡献,也为当前盛行的科学乌托邦提供了一剂解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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