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颠倒了多天,今晨在日光光照的刺激下起了早床。
07:42分。

已经洗完并晾好床单、被罩,煮上白米粥,擦干净垫子,扫了地。此时在电脑前坐下,对自己说,夜晚入睡前,要把一整日想的、想说的都写尽,不带思虑地睡着。祈愿有饱满的白昼,也能有困倦的黑夜。摸摸毛发稀疏单薄的后脑勺,还希望自己能少掉几根头发。
在超市买完菜。咖啡店坐下看书。
“山谷间弥漫清晨煨桑的白烟袅袅,男子穿帼,女人穿颜色淡雅的基拉,清晨绕行寺院,祈福礼敬。这是当地人日常生活之中传统式样的开端。以虔敬心开始每日的劳作和生活。”小说里的这段描写让人心生安定。不在山谷间,没有煨桑和白烟袅袅,没有传统精致的服装,没有寺院与仪式,城市里生活的人总容易被眼前枯燥的重复、横流的物欲裹挟得难以抽身。但是在某个清晨醒来,洗衣、打扫都是对身体与环境的清空,买菜,做饭,喝一杯烧开的水,从清淡的饮食开始,接续工作与学习,未尝不是一种虔诚生活的态度和实践。

晚上六点左右从外面回到家。三个小时前骑共享单车去他家附近找他,可以说只是为了一点很小很小的事儿,但也正如他调侃的那样,是因为想念他了,所以就去见他一面。
什么小事儿呢?
洗完头不想用吹风机弄干头发,于是决定出门让日光和夏日的热气给湿湿的头发来个烘干和日光浴。拿上钥匙、手机、Kindle,踩着人字拖下了楼,突然想起快递到了,于是前往小区门口的超市取在网上买的手机壳。坐在超市门口的凳子上,迫不及待试试新手机套,结果尺寸太大不合适。当即和客服联系协商,对方让我将手机套在壳儿里的照片发给TA审核,我身边没人借我手机拍照,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他。既然已经出来了,直接去找他吧。
一切起心动念都只是当下突然的生发和决定,想念他却是日常的事。只因为想念就在夏日炎炎里骑半个小时的单车去见他一面。没有装扮自己——头发甚至有点乱糟糟的,加上一双人字拖,整个人有些邋遢的样子——但在他面前没有任何遮掩(尽管在他看来,出门修饰形容是一种礼貌和尊重)。“长途跋涉”只是要用他的手机来完成“拍照”这样一件看起来没有必要大费周章的事,不也是日常里的珍惜所在?
想念一个人,就去见他,和他待上一两个小时,不必计较为这个炎热夏天流了多少汗;充沛的情感就要直接地、热烈地表达给对方,不必纠结是谁先开口。如果对方的情感也足够饱满和强烈,你一定能感受到,如果没有感受到,也不用悲伤,单车很多,随地都有,挑一辆送自己回家,回到属于自己的完整天地里,继续日常的生活。

幸运自己有这样一个相爱的对方,不善言辞,行动里却有他的赤诚与热爱,并因此常为他单纯的举动热泪盈眶。
一日,因为舍不得他即将要去临近的小岛工作,在他面前像小孩子般哭了很久,一边在他胸前的衣服上抹眼泪擦鼻涕,一边推着他往外走赶紧回家,他说放心不下我的状态,拖了许久才不情愿地从我家离开。几分钟之后,我鞋子都还没来得及脱下,他又折返回来,问他缘由,他说在楼下走廊里幻听我叫他,于是匆匆跑了回来。那一刻我冲上去环抱着这个男孩儿的脖颈,眼泪再次哗啦啦流出来。
不得不承认自己总是忍不住流眼泪,好像泪腺里有淌不完的敏感和思虑。而在另一个个体面前,可以毫无顾忌地释放自己的脆弱的、消极的情绪,是怎样一件值得珍惜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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