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败诉
败在自己手里
这是我们的一个观点:
指有一些司法案件,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打官司败诉了,败诉的原因,是败在当事人自己手里。
怎么是败在自己手里呢?
有几个原因:
一,没有主意,走错路
不懂法律,案件来了不知道怎么办?没有主意了。
周围人一说,急病乱投医,盲撞决定,走错了路,自己把自己的案件办坏了。
等到明白过来了,晚了,时机错过了,已经导致败诉了,打了败仗。
比如:儿童、学生失踪案,黄金时间是24小时。
就是两件事:一找人,二报案。
我们反复告诫当事人,就是不听。
当事人,在24小时内,急需的是查案,在黄金时间内,找到高技术,科学找人,尽快找到人,尽快报案、破案。
找人,破案,势不可挡。
其他的什么也不要做。
不是呼吁,不是关注,不是打官司,更不是炒作。
很多儿童失踪案,不是这样办的。耽误时机,难以挽回生命。
二,不懂法律,走错路
办案件,是一个综合性的技术。
不光是法律,还有查案,还有关联技术,等等。
不是一门技术打天下的时候了。
有的当事人,只信自己选择,不讲法律,不讲证据,只看井底,不看天下,任性决定,盲目决定,不信法律高技术。
撞到南墙上了,才知道错了,晚了,败诉判决书已经形成事实了。
我们已经在司法案件中,遇到不少的当事人,就是这样的。
俗话说,喊不醒装睡的人。
败诉了,财产损失了,当事人才知道打官司要讲技术的,要讲高技术的。
明白的越早,当事人损失越少。
没有高技术,打官司败诉,就是败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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