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 周六
“我好喜欢散步呀!”
喜欢散步。装作漫无目的地慢悠悠往家走,戴着耳机放喜欢听的歌。
最近有在看书。最直接体现在我身上的是看到什么想到什么都自动在脑子里组成书面语。虽然提笔的时候已经忘得七七八八了,但是喜欢那些在脑海里排着队等我想起来的矫情句子。
XX广场那边摆了一个摄影展。其实也就是露天的摆了七八个架子,每个架子上挂着四幅作品。摄影展的主题是飞腾的家乡,大致是这个样子吧。印象很深刻的有两幅:一幅是晚霞倒映在河水里,像金色红色的锦鲤,一簇簇火烧云仿佛要涌入河水中游动起来,有点惊艳。还有一幅乍一看我以为是一幅画,仔细看才看到还有一个老人——他站在画前,对着镜头露出有点局促又有点满足的笑。和背景里的——简笔画风,主题大概是丰收的喜悦,妇人们聚在一起载歌载舞——的笑,如出一辙。
上午的时候下了雨。我本来是想搭公交车回家的,多过了一条马路,就决定干脆沿着河走回去。
雨后的河边不是被雨水溅起来的的尘土的气味,而是小学作文里正儿八经的泥土的清新芬芳。
说起来真是怨念颇深了,小时候就很不擅长写景状物,就拿老一辈的格式句子东拼西凑成一篇作文。记得最清楚的一句就是“雨后的空气特别清新”。一边写一边内心作呕。而且那时候大家都这么写,不知道是出于胆怯还是脑子有泡,我甚至认真地怀疑了“是不是只有我自己闻到的雨后空气很难闻?”毕竟我身上担负着“拯救人类”的重任(并不。
路上有看到树的树干上开出粉色的花,仔细看才知道是树干横截面被涂着一层粉色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直直地戳着惨白的天。
其实挺喜欢冬天的树的。光秃秃的,经常因为浸了水,变成像墨水一样沉郁的黑色。天空无论是蓝或者白,都会格外相配。
逛到了那个路过了一百遍,却还是被我忘掉了名字的酒店那边,离家里还有大概八分钟路程。
水还是很静,一点也不荡漾,不像我的心情。我拍完同样不荡漾的一小排特别冷漠的树梢后,决定倚着栏杆看一会儿水。耳机里放着一首黑泡音乐,循环了一路现在觉得有点吵了,又掏出手机换成了另一首歌。
《You've Got The Kind Of Nerve I Like》轻声跟着哼。
昨天还是前天,非常兴奋地划掉了半年计划里的“学唱一首歌”的目标。今天发现这首歌已经成功挤进单曲循环总榜前三了,留意了一下专辑名和歌手的名字。
《Some Were Meant For Sea》-Tiny Ruins
整个的意境都太美了。
倚着栏杆,望着不动声色的水面,想起蒋方舟在《东京一年》里写过一段话。
『我过去偶尔脱离城市生活,看了一会山水,就急于重新评估自己的内心——看看得到了多大程度的洗礼,恨不得有个“清除了95%的垃圾”的进度条。后来我发现没有得到什么洗礼。唯一的好处是让我重新接受了“永恒”这件事。城市生活久了,除了无线网络信号是永恒的,其余的世界则丧失了它的永恒性。自然的宁静和理性,与人类的狂热和疯狂作对。看山看水,其实是以山水的目光看自己,看自己的短视和狭隘。』
当然我当时记得的没有那么清楚,我只记得『自然让我重新接受了“永恒”。』是这样的。心一下子静了下来。
水的远处是连绵的山,一重又一重,淡的像云的影子。河边有一丛芦苇,中间顺从的分开一条小道,红色的木板往河水里搭,搭出一个钓鱼台。两个男人的影子像电线上的两只鸟儿,只不过这两只鸟儿手里握着鱼竿,莫名联想起泰戈尔的《鱼与飞鸟》。
我想我是醉了。
抬手摘下耳机,听风吹草动,与山水面面相觑。
仿佛处在永恒。
我就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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