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两,原名李素萍,幼年随父宦游京都,父为权阉刘瑾所害,李素萍为了殡埋父母,抚养弟弟,她自卖自身,沦为娼妓,改名为陈三两。珠宝商人张子春垂涎陈三两的才色,和妓院老鸨合谋,以重金买陈三两做妾,陈坚决不从。
张子春将她告到沧州州衙,并买通了原在州衙共事的魏鹏,通过他行贿沧州知州李凤鸣。李收了二百两纹银,传来陈三两,以言语恐吓,并动用刑罚,陈三两不畏强权,痛斥知州。
在随后的审问中,知州李凤鸣发现陈三两原是自己失散十二年的亲姐姐李素萍。而八府巡按陈奎前来查案时发现,陈三两也是自幼教育自己读书、写字、做人所认的姐姐。
一边是姐姐蒙冤受刑,一边是一律当斩的姐姐的亲弟弟李凤鸣,这让八府巡按陈奎左右为难。最后,陈三两依然选择大义灭亲,建议陈奎按照朝廷的律法对李凤鸣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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