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到底是怎样的感觉?
是被ta的优点所吸引?还是不由自主的心动?还是事事以对方为先?
有人说,喜欢是乍见之欢,而爱是久处不厌。
与其说是“不厌”,倒不如说是“接纳真实的对方”。
谈恋爱更看重优点,过日子是要和彼此身上的缺点打交道。
科比以前说,自己讨厌爱睡懒觉的人。
但是他的妻子瓦妮莎偏偏是个不睡到中午绝不起床的人。
后来科比说,他休息的时候,会陪着瓦妮莎睡懒觉,下午还会继续陪她出门逛街购物。
很多人说羡慕他们的爱情。
其实更多的是羡慕瓦妮莎,遇到了能够真正接纳自己的科比。
被需要是一种价值感,而被接纳,却是一种实实在在被爱着的感觉。
那么,接纳是不是意味着全盘接受这个人,不用ta为自己做任何改变呢?
也不是。
如果伴侣身上的确有你无法接受的坏习惯、缺点,却要说服自己全然接纳,这是很难受的,很委屈自己的。
所以,适当的让对方为自己做一些改变,在亲密关系中,并不是一件很过分的要求。
关键是,这个事不能蛮干,要讲究一些技巧。
《心理治疗如何改变人》中说:
“每段人际关系都会让我们质疑甚至动摇自我认同,因为我们身上总有些自己都不了解的部分,但当他人感知到了并向我们发出反馈时,就会撼动我们的身份认同。”
当自身被他人要求强行发生改变时,这种否定带来的挫败感和抵触感,正是来源于他人对自己的身份不认同。
我们长期经营的身份信息,遭到质疑,自然会产生某种程度的逃避,甚至是逆反心理。
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你越是言辞激烈的要求伴侣改变,反而越是无效的原因。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做相对正确的引导呢?
首先,以“不变”求“改变”。
如果你对伴侣身上的某个缺点感到不满意,可以大胆说出来,也可以告诉对方“我觉得怎么怎么样会更好些”,但紧接着要摆出这样一种态度:
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或者期待,最终要不要改变,你自己来定。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把是否采纳的选择权交给对方。
就像《心理治疗如何改变人》中说的:
用允许对方不变的的方式,促成他的改变。
我们需要让伴侣感受到,哪怕是维持现状,也并不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让ta觉得自己在关系中是有一定程度的主导权的。
在心理压力较低的情况下,才能降低对方因应激反应,将自己封闭起来的可能性。
一个人在关系中被尊重,被理解,才是促成ta向积极方向改变的诱因。
其次,要接受“改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很多人总是希望伴侣能够一蹴而就的达到自己的要求。对方一次、两次没有做到,就被判了“死刑”:
“你既然根本就做不到,为什么还要答应?”
或者直接上升为”爱的绑架“:
“连这点小事你都改不了,你根本就是不爱我!”
有一项研究说:建立一种习惯,至少需要21天。
而让一个人戒掉某种习惯,需要花费几倍的时间。
改变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开始可能没什么变化,但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往往能达到令人惊喜的效果。
所以,我们何不对伴侣多一些的耐心?
爱是可以传递和感知的信号。
回到开头的问题:爱一个人到底是怎样的感觉?
大概是这四个词吧:
真实、接纳、不强求和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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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看待感情中的接纳与改变?
结合自身的经历谈谈你的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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